公安實施錯案終身追責 分析:迫害將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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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東延報導)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簡稱:《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執法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終身追責。中國問題專家分析認為,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公檢法開始實施重大錯案終身追責制,預示著迫害者終將被清算。

公安實行錯案終身追責制

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與1999年6月11日公布施行的規定相比,新規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

該《追究規定》的修訂是習近平上台後進行司法改革的結果。不過規定中,追究執法過錯責任仍是「由發生執法過錯的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或其上級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才直接查處。顯示該制度仍屬行政「自糾自查」的層面,缺乏第三方獨立監管機制。

公安部追責規定比兩院實施晚近半年

從時間上看,公安部出台的規定比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在去年9月份分別出台的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晚了將近半年。之前,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習近平已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

去年12月底,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會上,被習近平點名批評在司法改革上「不作為」將會壞大事。

接下來,孟建柱在今年1月就表現得很「有作為」,對公安部提出了深入推進公安改革的要求。1月4日,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擴大)會議審議通過《追究規定》;1月23日、24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提出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等要求。

習近平上台後提出「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在中共三中全會時提出司法改革在內的多項改革,但受到江派勢力的阻撓。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是江派第二號人物曾慶紅的表外甥,雖然這3年公安部高層有不少人事調動,全國公安系統也有不少官員被調查,不過被調查的公安省部級官員只有公安部副部長、610頭子李東生和前天津公安局局長武長順。

3年糾正23起重大冤案 多因公安刑訊逼供

據今年2月29日,中共最高法院發布的《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公布的數據,習近平上台後從2013年至2015年,糾正的重大刑事冤假錯案就有23起,其中包括當事人已被執行死刑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

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透露,從2014年以來受理申請國家賠償案金額高達1.13億元。僅2015年各級法院宣告被告人無罪的就有1039人。

從媒體報導的冤假錯案看,絕大部分冤案的當事人都受到公安的嚴重刑訊逼供,有些當事人甚至已經至殘。

據被關押8年、被4次判死刑的福建「念斌投毒案」當事人念斌說,他被公安刑訊時差點咬舌自盡。當時念斌被公安吊在窗戶上,兩腳只能踮腳著地,然後公安用書本墊在他的兩側肋骨和胃的地方,用鐵錘隔書擊打,又用薄竹片猛插肋骨縫。讓念斌生不如死。

迫害法輪功是中國最大的冤案

相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酷刑迫害的慘烈程度,目前被公布出來的冤假錯案中刑訊逼供手段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在2005年應法輪功學員的要求在多地進行了十多天的調查,結果讓他非常震驚。他在《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致胡錦濤、溫家寶的公開信中說,他是「用顫抖著的心、顫抖著的筆記述著那些被迫害者6年來的慘烈境遇」,而最持久地震盪著他的靈魂的不道德行為記錄,是「610」人員及警察「針對女性生殖器攻擊的下流行徑!幾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過程中都遭到了極其下流的攻擊,幾乎所有的被迫害者,無論你是男性還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語言、文字的功能都無法複述清或者再現我們的政府在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之後,高律師在迫害中也嚐遍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種種酷刑。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說,中國當今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1999年7月,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到中共各級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算按中共自己的法律評判全部都是非法的。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發言人汪志遠說,江澤民動用所有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慘烈程度是前所未有的,那些警察、610人員執行江澤民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他們打死、打傷法輪功學員不但沒有受到懲罰還受到獎勵、升官,甚至還全國系統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體摘除器官。他們不止是侵犯人權,而且是犯了群體滅絕罪。

分析:迫害終將被清算

汪志遠說,中共歷次運動後都實行秋後算賬,從形勢上分析,現在從中央到公檢法都開始實行終身追責制,這預示迫害者終將被清算。

時事評論員橫河認為,公安部出台的《追究規定》是執行層面的追責,還不是政策性的追責。這是針對各級執行者的,現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基礎的,將來對執行者追究就有很大的效果。二戰後追究納粹暴行,即使沒有這樣的規定一樣追究。現在公檢法出台追究規定,以後追究時執行者就更加沒有藉口逃脫了。

汪志遠表示,這十幾年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斷的和平理性揭露中共邪惡,現在全世界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和譴責中共的活摘器官。從利害關係來講,習近平或是不會替江澤民背這個黑鍋的。相反,如果習近平能夠公開抓捕江澤民,解決法輪功問題,就會贏得全國人民的擁護和歷史功勳。

汪志遠最後警告還在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公檢法司人員要清醒、要認清形勢,停止迫害法輪功,收集證據向「追查國際」舉報犯罪,將功贖罪,給自己留後路。#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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