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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中搜出36磅大麻 紐約華裔司機或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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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從事龍蝦批發運輸的廣東籍司機洪德(Tat Hung,音譯),去年11月在羅德島(Rhode Island)被警察攔車搜查。警察發現車上藏有36磅大麻,同時司機身上有9,000元現金,當場警察連人帶毒品和貨車押至羅德島警局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羅德島警方的報告,去年11月13日將近中午,51歲的洪德駕一輛SUV車在羅德島州95號公路經過West Greenwith的交通站,這時,警方聞到從車內傳來一股強烈大麻味,決定對該車進行搜查,現場繳獲藏在車後座上的36磅大麻,這些毒品經過真空處理, 分別裝在2個大塑料袋裡。同時警方在司機身上搜到9,000多元現金。

洪德隨即被關押,未獲保釋,運大麻的車也被沒收。目前他被控兩項罪名:持有並企圖運送大麻,製造/持有/運送超過5公斤大麻。根據相關法規,持有大麻超過5公斤,最高將面臨終身監禁以及百萬美元以下的罰款。

洪德的母親梁婆婆家住華埠,今年94歲高齡,今年3月中到聯成公所求助,公所顧問趙文笙說,個人少量持有大麻自己吸毒是一回事,販售大麻又是另一回事。吸大麻可能會被處以罰款,但是販售大麻的罪責會很重,「他身上攜帶了大額現金就很『麻』煩,怎樣證明他不是毒販?」

趙文笙說,希望司機被放出來,只有一個辦法:聘請當地律師打官司,並在法庭上證明被扣現金來源,提出證據證明9,000元現金是龍蝦批發所得、來源合法,同時涉案的客貨車是由老闆提供。否則,警察會認為他販售大麻,犯下毒品重罪,司機將面臨刑罰,現鈔和客貨車也將被沒收。

在聯成公所律師顧問的幫助下,梁婆婆找到羅德島當地的公派律師,為他出庭辯護。案件將由陪審團裁決,4月12日開審前會議,梁婆婆昨天(31日)再到聯成公所,說保釋金太過昂貴,至今兒子仍然在押。◇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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