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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加拿大輟學 簽證過期被迫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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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一名在多倫多大學上學的中國留學生輟學欲工作。他申請工簽時被移民顧問欺騙。在不知道自己的簽證已過期的情況下,被邊境官告知必須離境12個月。該學生不服,到法院上訴,但上訴失敗。移民專家稱,留學生沒有大學畢業,不可全職工作,最好等到畢業後再申請工簽。

加國法院文件稱,2007年7月,年僅15歲的中國公民崔先生來加拿大留學。他高中畢業後,於2010年9月在多倫多大學讀書。2014年1月,尚未畢業的崔先生決定從多大輟學。

同年5月,他付給一名移民顧問5千加元,請該移民顧問幫他申請工作簽證,這樣,他可以成為一家化妝品公司的合伙人。2015年1月,移民顧問告訴崔先生,移民部批准了他的申請。

2015年4月,崔先生在機場時,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官員對他說,他的簽證有問題。第二天,海關人員表示,他的學生簽證在2014年9月已到期,但他一直沒申請延期,所以不能留在加拿大。

崔先生感到很震驚。他告訴海關人員,他已請移民顧問幫他申請了工簽。然而,政府部門的檔案里查不到他的工簽記錄。海關人員表示,崔先生必須在2015年5月27日之前購買飛機票離境。否則,他會被遣返回中國。

2015年5月,崔先生收到移民部長代表給他的驅逐令(Exclusion order),理由是他在簽證過期的情況下仍留在加拿大。他在文件上籤了字,明白他離境後一年內不能再入境,除非移民部長允許他入境。

2015年6月,崔先生在多倫多的聯邦法院起訴移民部長。他告訴法院,海關官員的記錄不嚴謹、不完整。移民部長不應該向他發出驅逐令。

法官帕格里森(Patrick Gleeson)近日表示,崔先生到法院上訴,這是不幸的事。他同情崔先生的處境,但海關官員並沒有對崔先生不公平。即使海關官員的記錄不嚴謹、不完整,也不足以推翻這項驅逐令。法官近日裁決,24歲的崔先生上訴失敗。他必須離開加拿大。

專家:留學生沒畢業不可全職工作

多倫多鼎盛移民留學法律事務所的華裔顧問林先生(Attila Lam)告訴大紀元,這名留學生現在被迫離境,他感到很可惜。留學生畢業後申請工簽並不難。如果留學生沒讀完書,就不可能全職工作,除非有特殊情況。

例如,留學生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留學生的配偶擔保留學生移民加拿大。留學生可以在移民申請通過之前申請開放式的工簽。林先生說,這種事很少發生,因為留學生很少和加拿大人結婚。

移民部允許全職的留學生在校園裡打工,在校外兼職打工(每週不超過20小時,假期可全職打工),前提是不影響全職讀書。如果留學生要在畢業前工作一學期(Co-op課程的一部分),就要申請工簽。

移民部表示,留學生完成了所有課程後,才可申請畢業後的工簽(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這類工簽最長不超過3年。#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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