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抻刑」落下殘疾 大連郝秋晶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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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3日訊】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郝秋晶曾於二零一二年遭當地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遭酷刑「抻刑」折磨,導致她落下殘疾至今不能上班。明慧網近日報導,郝秋晶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郝秋晶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個人經歷和所遭迫害事實:

我叫郝秋晶,今年四十五歲,於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迅速恢復到無病狀態,性格也變得溫和了,與親人朋友也不再逞強、盛氣凌人了。變成了一個灑脫、快樂、正直有責任感的人。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我開車送小孩上學途中遭綁架,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八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東崗是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刑房,酷刑室,在這裡,對法輪功學員從精神到肉體實行全面的、滅絕人性的迫害,各種酷刑有抻刑、電刑、扎毒針、關小號、強行灌食、點穴、冷凍、吊銬、暴力毒打等。而每個堅定信仰、不放棄大法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這些酷刑的折磨。

一次,獄警把我拖到東崗,瘋狂地銬上手銬,反銬在暖氣管上,,把手銬用力勒緊到肉裡,一會兒,我的手就麻紫了,過了兩小時,再使勁給揉揉,讓我更疼,又不留痕跡。等半夜十二點,她要睡覺的時候,才把我放下來。兩個多月以後,手銬的印還在我的胳膊上。

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我向預警講述著大法的美好和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這時獄警於江上來踹我一腳,嘴還在罵,強迫我蹲 在地上,並用桌子擋在裡面。從早上五點到晚上九點,我以師父說的真善忍要求自己,希望他們能明白真相,不要作惡,繼續講著真相。 這樣持續了八天,第九天,丈夫又帶孩子來看我,不「轉化」,又沒讓見。第一次「轉化」迫害沒有得逞。

過了十二天,獄警張磊又把我叫到東崗進行第二輪的迫害,十多個人圍著我,然後,強迫我蹲在只有兩隻腳大的紅色框裡,從早上四~五點鐘到半夜十二點或一~二點,剝奪睡眠時間。吃的飯是一個有沙子的窩窩頭和半缽子湯,強迫全吃光。

過了五天,獄警看我不妥協,獄警張磊把我拖到迫害大法弟子的小黑屋內,用手銬銬在床最下面的小鐵桿上,繼續蹲,動彈不了。

獄警馬吉山用報紙寫的誣蔑師父和大法的東西貼的滿牆都是,鋪在地上;獄警任紅讚不時的進來,拿腳尖頂著我的腳,一直說著惡話,說我必須「轉化」,張磊每天放出邪惡的語言和錄像,十七個小時不許上廁所。

這樣持續了十一天,看我還不妥協,張磊和張秀榮把我雙手抻到雙人床的上端,倆人狠勁地摳我的手,找來印泥往紙上摁。他們跑到大法弟子面前騙大法弟子說我「轉化」了。

後來他們發現我沒「轉化」,對我改用雙人床抻銬,一個上端一個下端拉抻到極限。床上面,播放誣蔑師父的謊言和瘋狂的陰陽怪調的音樂,房頂上聽到成群的烏鴉在怪叫。樓下關的犯人曲美玉被打得撕心裂肺的慘叫,整個空間場佈滿陰森恐怖。

遭抻刑時,我的腳夠不著地,下面的手勒腫得像個大饅頭,又把手給倒過來,獄警繼續迫害,我不配合,獄警張磊繼續用刑,我勸張磊不要這樣做,不許再銬我。 她拖拽不起來我時,一邊瘋狂罵著,一邊對我拳打腳踢,撕拽著我的頭。她跑到走廊另一屋子,找來三個男獄警,獄警樊亞魁把我抱起來後,其他獄警都上來,把我又一次「抻」上去。

獄警將我放下來的時候,我的左手像斷了一樣,沒有知覺,「光當」一下砸到腿上。直至一年後,我左胳膊還是不能往後使勁,膝蓋、腳後跟也嚴重損傷,不能上班。

以上所述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對待,都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由於「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因此江澤民應負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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