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困擾 英國首相公佈個人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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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洩密的「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給英國首相卡梅倫帶來很大的困擾,因為文件顯示他父親的公司曾經避稅,他本人也從中得到一些好處。為了澄清事實,卡梅倫公佈了自己自從當上首相以來的納稅情況。

「巴拿馬文件」顯示,首相卡梅倫的父親伊恩•卡梅倫生前曾經是在避稅地登記的一家投資公司的客戶。老卡梅倫是Blairmoor控股公司的五位英國主管之一,這家公司還在瑞士和巴哈馬擁有六位主管,公司開董事會的時候他們需要到瑞士或者巴哈馬,這樣公司就不必向英國政府交稅。

這家公司在2006年的時候出版的一份投資介紹中說,他們會確保公司不必在英國支付公司稅,公司的利潤也不會交稅。

遺產避稅?

老卡梅倫在2010年9月去世的時候,留給卡梅倫30萬鎊遺產。當時,外界對此感到有些意外,因為老卡梅倫本人的資產估計可以達到1,000萬鎊。英國媒體披露,此後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卡梅倫的媽媽瑪麗曾經分兩次贈與他20萬鎊。

根據當時英國的法律,超過31.2萬鎊的遺產都要支付40%的遺產稅。如果老卡梅倫一次性把50萬鎊的遺產留給兒子,他需要交稅七萬餘鎊。

首相身邊的消息人士對媒體表示,首相家人的做法並非不當行為。他說:「這是幾百萬普通人都會做的合理而且完全合法的稅務安排。」他還說,卡梅倫本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的媽媽計劃給他和兩個妹妹額外的金錢,老卡梅倫去世前全家人討論財產分配問題的時候,卡梅倫也不在場。

消息人士還說,老卡梅倫去世前四年,他把牛津郡的主要家庭住所(價值250萬鎊)轉到大兒子亞歷山大•卡梅倫名下,因此為了表示對其餘三個子女的公平,決定把其餘的財產分給他們。分析認為,老卡梅倫提前把房產給大兒子的做法是為了避免遺產稅,因為法律規定,如果父母在去世前不到七年的時候把財產轉給子女都需要交稅。

首相的自我辯護

針對家人稅務問題引發的批評,首相卡梅倫作出了辯解。他表示,已經過世的父親因為在巴拿馬建立了一個投資基金公司而被稱為是逃稅的人,這是對他的「詆譭中傷」。他還說,工黨禁止人們為子女留下免稅遺產的提議是在「敵視雄心壯志」。

他說:「本屆政府相信雄心壯志和創造財富。我們應該保護每一個英國人合法創造財富的權利。雄心壯志和創造財富不是不堪入耳的話。它們是增長和繁榮的發動機。我們必須要支持那些想要擁有股份和通過投資來養活自己家人的人們。家長還在世的時候把錢交給他們的孩子,這種做法我們不僅要保護,還應該要驕傲的支持。」

首相的稅單

為了證明自己依法交稅,卡梅倫公佈了2009年以來他本人的交稅記錄。上面顯示首相的收入主要來自八個方面。

2014-15年首相作為議員以及首相的薪水加在一起為140,522鎊,略低於公開的數字(142,500鎊),這是因為首相本人需要支付養老金貢獻金還需要支付首相府公寓的水電煤氣等費用。

卡梅倫作為保守黨的領袖,還可以從黨內領取一定數量的補貼,2014-15年他領取了9,834鎊。根據英國的法律,他可以領取兩萬鎊的免稅補貼,但是他把這部份補貼申報了,也就是說他支付了比法律要求更多的稅金。

第三項收入是房租。卡梅倫夫婦搬進首相府之後,把原先在倫敦西部諾丁山的住宅出租,每年可以得到93,798鎊的房租收入,相當於每週1,800鎊。首相本人得到其中的一半。

第四項收入是利息。2014-15年為3,052鎊。

2011年至今,卡梅倫的股票分紅收入為零,2009-2010年為721鎊。

他還曾經和一位作家一起寫了一本傳記類的書,在2009-10年得到3,089鎊的版稅收入。

稅單顯示,卡梅倫在2009-10年有6,475鎊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免稅額,但是到了他當上首相之後,收入超過門檻,不再可以享受任何的免稅額。

除了這些收入外,2009-10年他還有9,501鎊的資本收益,這低於需要納稅的門檻。

稅單顯示,2009-2015年,卡梅倫每一年的收入分別是129,225鎊、157,286鎊、200,919鎊、189,506鎊、200,735鎊和200,307鎊,每年支付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分別是43,483鎊、56,155鎊、77,987鎊、72,472鎊、76,288鎊和75,898鎊。

英國媒體的分析認為,從首相本人的收入以及支付稅金的情況來看,他從自己父親的離岸公司得到的股份收入只佔他總收入的很少一部份。

首相府的官員表示,過去四年裡,卡梅倫主動放棄了一筆每年兩萬鎊的「首相補貼」,這是所有的首相都可以得到的除了薪水之外的額外補貼。

其他政要公佈稅單

首相公佈個人稅單後,財政大臣奧斯本、倫敦市長約翰遜以及工黨領袖考爾彬也都陸續公佈了自己的稅單。

財政大臣奧斯本在去年收入198,738鎊,交稅72,210鎊,收入來源除了政府工作的薪水外還包括房租收入以及他父親的壁紙公司的股票分紅。他作為議員兼任財政大臣的年薪為120,526鎊。他搬入唐寧街11號之後,就把倫敦諾丁山的五層住所出租了,一年的房租收入為67,124鎊,他和妻子平分這筆錢。他在家族的壁紙公司中持有15%的股份,獲得分紅近4.5萬鎊。

倫敦市長約翰遜在2011至2015年的收入總計接近200萬鎊,其中近一半都變成了稅金。他這五年的收入為198,5901鎊,倫敦市長的薪水佔575,644鎊,其餘140多萬鎊的收入全部來自於寫作。他為《每日電訊報》寫專欄,收入為987,097鎊,他自己出版的書籍的版稅收入為469,385鎊。這五年他一共支付了916,481鎊的稅金。

考爾彬在上一個財政年度,除了議員的薪水外有1,850鎊的額外收入。他還因為沒能按時報稅被罰款100鎊。

責任編輯:馬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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