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32次非法關押 長春王麗傑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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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5日訊】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後,長春法輪功學員王麗傑遭到三十二次非法拘留。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報導,現年三十八歲的王麗傑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王麗傑在《刑事控告書》中的敘述:

我和媽媽、姐姐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媽媽脾氣變好了,家裏再沒有吵架聲;天生弱智的姐姐變聰明了;我從小就患有小兒麻痺不能幹活,修煉大法後變得和正常人一樣,爸爸高興地說:我家老二可以工作賺錢了。

我家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沒有一天太平日子過,街道、派出所人員幾天來一次,一到所謂敏感日就被綁架、拘留。

二零零零年,我在發法輪功無辜遭迫害的真相材料時,被街道人員舉報,被長春市寬城區鐵北二路派出所拘留十五天。後送我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勞教所拒收,警察才讓我回家說監外執行三年。

一次晚上十一點,我在睡夢中被興業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還有一次,我在馬路上被興業街派出所警察強行抓走、非法拘留。一次,警察把我綁架到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在分局關押在一間房子裡,銬在鐵椅子上逼供……

酷刑演示:鐵椅子(明慧網)

媽媽和姐姐也被多次拘留、遭非法勞教三次,每次時間為一年。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媽媽和姐姐被迫長時間做奴工,獄警逼姐姐干很重的活,還幾次抽她的血,一大管子一大管子抽。媽媽和姐姐出獄後,神情呆滯,好長時間才恢復。

我們母女三人一次次被非法抄家、拘留、勞教,爸爸看著妻女被無理迫害,承受著痛苦卻無能為力。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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