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需要留意的六種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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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庸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在競爭激烈的房地產市場上,賣房的中介竭盡全力要為他們所代理的客戶爭取到最好的出價。儘管大多數中介都會規規矩矩地為他們所代理的房主的最佳利益而行事,但有一小部份人將會越過雷池,以圖更好的結果。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報導,這些中介所採取的招數,對沒有經驗的買家來說,並不是很明顯的,而其中一些招數是不為各省的房地產法所允許的。

列舉如下一些需要特別留意的方面:

把賣家描述成「有賣房動機的」

許多上市的房產被形容為房主「有賣房的動機」,這將激起買家的興趣,特別是在比較緩和不旺的市場上。這種做法是要讓買家認為他們可以談妥一個好價錢,或者賣家更有可能接受他們的出價。

紐省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卡寧漢(John Cunningham)稱,需要獲得賣主的同意,這樣的稱述才可以登到廣告上去。

但是對於買家來說:「這可以被視為吊起他們的胃口。在其中有一個問題,但基本上無法證明。」

他認為,現在這樣的廣告已經不多見。在不景氣的市場情況下,許多賣家是真正地有很大的賣房動機的。但中介不應該去強調這一點。

廣告上說「即將拍賣」但拍賣日期還沒有定下

以「即將拍賣」但並不真正有意把房子拿去拍賣,這是一種讓買家盡早出價的做法。

不幸的是,對大多數買家來說,要辨別房子是否真要去拍賣,是不可能的。有些中介的確計劃一個拍賣日期,但他們其實想在拍賣前把房子賣掉,如果買家出價合適的話。

拍賣前的出價從來不是很受歡迎的。但在悉尼與墨爾本火熱的市場上,這成了許多買家通行的做法,他們試圖在拍賣日之前把房子搞定。在拍賣成交率很高的很旺的市場上,許多房子是在拍賣會前就賣出了。

中介這種做法是合法的。要亮出即將拍賣的牌子,中介必須要得到拍賣行同意為他們服務的協議書,但並不要求安排好拍賣的日子。

把舊廣告翻新

中介經常做的是,當一個售房廣告不奏效時,就把廣告撤下來。一個星期之後,他們請攝影師再拍照,然後把房子改頭換面重新登廣告上市。

一棟房子在市場上很長時間了沒有賣出去,買家都會注意到。因此,重新登廣告,會讓房子在市場上有第二次機會。

翻新廣告這種做法,並不違反任何法律。但針對這種做法,買家應該注意房產的地址是不是先前曾經在市場上出現過。

不透露價格

不透露房價的做法並不違法,但可以鼓勵更多的人來詢問。這種做法是很多中介所採用的。

當更多的人詢問的時候,中介有更多的機會與潛在的買家掛上鉤,鼓勵他們前來實地看房。許多中介還用這種做法來試探市場以及人們的興趣水平。

針對這種情況,買家應該做好自己的調查,看一看其它具有可比性的房產,來估計一下合乎實際的價格是多少。

做出反向承諾

中介會承諾他們會幫助買家買下他們正想買的這個房子,如果他們同意讓中介代理他們原有的房子出售的話。這是一種為那些不擇手段的中介所採用的令人震驚的做法。

這種做法非常不合法,牽扯到了利益的衝突、欺騙。中介會在潛在的買家之間做出不公平的對待,並且可能牽扯到犧牲中介目前所代理的客戶的利益。

反覆地說其他潛在買家非常有興趣

聽到中介說很多人對房子很感興趣、房子很快就賣出,這不足為奇。

儘管大多數中介這樣說是誠實的。但有些中介告訴你的別人的出價是多少其實是假的,他們為的是促使你儘快出價或者在原先出價的基礎上加價。

但是,紐省公平交易管理局的發言人警告,做虛假的出價稱述,可以被視作誤導或欺騙,不過人們對房子的興趣很難被證明是真是假。

維省消費者事務局的指南說,在房子銷售過程中,廣告應該不斷地更新,以反映出買家的出價被賣家拒絕了的事實。

如果中介說他們已經接到其它的出價的情況下,買家應該密切關注或者直接向中介詢問廣告價格是否有變動。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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