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關押十三次 武漢退休幹部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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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8日訊】明慧網2016年5月16日報導,武漢市物資局審計處退休幹部吳碧林女士,現年67歲,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多年裡,她累計13次被非法關押。2015年3月10日,吳碧林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

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吳碧林老人於1996年退休。從1996年至今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19年來,修煉法輪功使吳碧林在道德水準、思想境界方面及身體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吳碧林老人說:「我幾十年來都是搞財務、審計工作。我學了法輪大法之後,和修煉前判若兩人,特別是退休後到審計事務所搞審計工作期間,我面對社會的 不正之風能做到一塵不染,這是修煉前無法相比的。不管是進駐市工商局驗資,還是在企事業單位查賬,對方用資金和實物給予的「感謝」我都能做到分文不取,婉言謝絕。給私人驗資時,別人覺得我認真、負責而塞給我紅包,因為我如果不收,他就會找別的事務所驗資,我只好收下,但我每次都是拿到事務所再打開,看多少 錢,然後用抵扣對方應交納費用的方式實際返還給對方。」

十三次被非法關押

由於吳碧林老人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講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在中共迫害的十多年裡,她13次被非法關押、遭受迫害,給她及家人帶來巨大身體和精神的傷害。

2009年9月14日早上,吳碧林陪同宋文繡的女兒去找武漢市江岸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頭目胡紹斌講真相,要求他們放出被非法關押在江 岸區諶家磯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宋文繡。胡紹斌卻打電話調來3名公安人員(2男1女),將吳碧林綁架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吳碧林堅決抵制迫害,在關押二十 多天身體狀況出現危險時,惡人怕承擔責任才將其放出。

胡紹斌曾公然狂妄的叫囂:「『610』就是當今的蓋世太保,掌握監獄,可以調控一切軍、警、司法、公安、特務等,可以任意抓人、關人。想抓就抓,想關就關。」

2010年6月吳碧林獨自返回家在家門棟按門鈴時, 被市公安局人員綁架。

期間,吳碧林為了抵制迫害,進行絕食,洗腦班支委胡浩(江岸區勞動局工作)陳××司機及食堂工作人員劉鳳祥,用手指粗的尼龍繩把吳碧林緊緊的綁在椅子上,進行野蠻灌食。

胡紹斌為了洩私憤指使洗腦班一天灌四次折磨吳,一次險些將吳窒息。事後吳碧林才知道在抗爭窒息的過程中把椅子弄垮了,雙手青一塊紫一塊的腫起來,吳碧林質問他們:「把我灌死了,你們有甚麼好處,難道不怕擔責任嗎?」,他們說:「我們請示了胡主任,胡說你們只管去灌,一切責任由他來負。」

以善對待迫害者

吳碧林老人說:「我對迫害我的人不怨恨。因為師父說了修煉人沒有敵人。一個修煉的人不會計較別人的所為。例如:2000年4月我被關在堤角工讀學校,當時武漢市江岸區百步亭看守所的晏所長在此負責,他見我煉功就叫一個高個子警察,用手銬將我的右手高高地吊在鐵欄杆上,我雙腳不能著地,只能用左手使勁把腳跟空起來,不然我的右手就會被越拉越緊致傷致殘。若不是一個法輪功同修拿一雙高跟鞋墊著,我的右手很可能已殘廢。就是在這樣情況下,我還在背師父的經文《淺說善》。師父說:『善是大覺者的本性,所以一個修煉者一定要修善』,我始終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善待別人。」

「2007年至2008年江岸區法教班司機鄧啟和在對我野蠻灌食中,長時間摀住我的鼻嘴,在窒息我的過程中取樂數數,從1數到17,還說我的一口氣蠻長。事後有一次在兵乓球活動室,他提出要跟我打兵乓球,我欣然答應,使我感到驚奇的是我好像跟他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不快的事情。從這種祥和的心態中我感到善的能量是巨大的,善可以化解一切,我從中更加體會到『真善忍』佛法的偉大、玄妙。」

要求法辦江澤民

吳碧林老人提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吳碧林老人表示,江澤民濫用職權和國家資源,在中國發起並維持這場浩劫,對法制和民心的踐踏也持續了十七年之久,耗盡了國力、財力,摧毀了道義良知,使中華民族陷入空前的災難。

國家法律的宗旨是懲惡揚善,在江澤民的指令下法律變成了打擊好人的工具,江澤民是真正「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人。

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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