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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21法案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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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30日召開第二次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於會後表示,政院達成4大類21項優先法案,其中「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為優先法案,會以審查中的民進黨版本為主,其他重要法案還有「電業法」、「非核家園推動法」、「反媒體壟斷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

行政院達成4大類21項優先法案,包括經濟、社會、政治和兩岸等面向。經濟方面有「非核家園推動法」、「電業法」、「反媒體壟斷法」、 「農業基本法」、「建築法」第34條、第56條、第70條修正草案、「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台灣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社會類方面有「集會遊行法」、「住宅法」、「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政治類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公民投票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兩岸方面則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另外,童振源補充,針對「電業法」,行政院將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做必要修正,以符合行政院的政策主張;而目前由前行政院提出的9項法案均以民生經濟為主,符合新政府施政目標,因此並未撤回,依然列為重大優先法案共同推動。◇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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