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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華裔母親被遣返 孩子護照更新遇難題

70多歲的阿伯16日到聯成公所求助。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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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華裔女士因多次在街頭售賣假貨被遣返,她有兩個美國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日前孩子的護照到期需要更換時,卻因為母親被遣返,無法獲得新護照。

70多歲的陳阿伯16日到聯成公所求助,說他的孫子孫女未滿16週歲,準備夏天回大陸參加暑期項目,並探望母親,小孩目前持有的護照有效期為五年,去更換時得知剛剛過期,必須父母雙方陪同到場辦理才行。

老人焦急詢問:「可是小孩的媽媽在街邊賣假包被抓,已被驅逐回國,無法回美,怎麼辦呀?」

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說,美國很重視保護兒童權益,孩子的父母無論是在婚、分居還是離婚,只要他們為孩子的共同監護人時,未成年申請人都需要父母雙方的同意才能獲取護照。如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私自把孩子帶出或試圖帶出美國,就違反了兒童監護權的相關條款,犯下「國際父母綁架罪」,這種案例在華裔社區時有發生。

同理,18歲以下的兒童,如果在沒有父親和母親同時陪同下出入境,都需準備好父母的授權書。

根據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的官網,即便是父母中的一方攜帶兒童出入境,都需要攜帶另一方的授權書。一旦邊境執法人員要求查看,而入境者不能提供時,執法人員有權扣押兒童及陪同入境的人員,直至兒童的雙方父母都到場認可,才可放行。

除非父母一方獲得法院判決的獨立監護權,才可以免除父母「雙方都須同意」的要求。

趙文笙說,現在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兒童更換護照,而且還因售賣假貨留下案底,「無法回美,變成累及下一代」。他表示將嘗試找官員幫忙,看有何解決辦法。◇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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