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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停止執行停工 遠雄北市府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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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24日訊】(中央社台北24日電)遠雄聲請停止執行台北市政府的大巨蛋停工處分今天開庭。遠雄提出水浮力、鋼構鏽蝕等安全疑慮,聲請停止執行(停工);北市府則批遠雄是能力可及卻不做,應對此負責。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今年6月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停工處分,今天首度開庭,遠雄及北市府雙方分別針對「撤銷行政訴訟(停工處分)」及「聲請停止執行」進行意見陳述。

遠雄委任律師表示,大巨蛋目前仍在施工階段、尚未使用,主要結構也無崩塌問題,建築法規定應與其他各法有對等性(即無影響重大公安問題),且102、104年結構外審都通過,也就沒有結構問題。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指出,遠雄大巨蛋有79處未按圖施工,且民國102年進行辦理第二次變更設計,千餘張結構設計圖也無建築師用印,現正由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進行審議中,直批遠雄是魚目混珠、混淆視聽。

他表示,大巨蛋停工是違反建築構造,都發局從未說過是結構問題。

期間,兩造雙方也針對變更設計圖說、樓地板及消失的17座樓梯進行比對及說明。北市府代表律師表示,平面配置未經性能審查,無法得知是否安全。

法官問及如何知道變更後會更不好,以及遠雄取消樓地板用意?林洲民說,所以需要重做性能審查,取消樓地板面積即可增加商業面積,「就可以拿去賣SK-II嘛」,還說「中華民國史從未有如此大的變更」。

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湯佳峰表示,樓梯變更有的是合併或集中,安全性仍由台灣建築中心進行審查,遠雄有足夠施工經驗且有把握可以通過,北市府只是先憂心。

法官最後裁示,待補齊相關審查流程圖及設計圖說資料,擇期再審。

另外,第二案「聲請停止執行」部分,遠雄委任律師認為停工原處分若繼續執行,包括地下水浮力、鋼構嚴重鏽蝕都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且7月颱風季將至,屋頂浪板也恐遭強風吹落疑慮,唯有盡速完工才能達安全要求,「一個未完成的結構要如何維護?」。

同時,長期停工並非修修補補即可排除安全疑慮,或許計算數據看似無危險性,但公安應以人民公益為最大目標。

北市府委任律師反駁說,大巨蛋停工一年餘,北市府期間一再發函要求遠雄負起工地安全維護責任,這也是建築法所規定,但遠雄卻置之不理,導致工地多處鏽蝕,但並非為難以恢復的損害,並列舉數據說明無上浮力危險問題,而是為其能力可及卻不做,遠雄應負責。

法官最後裁示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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