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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錢莊」轉款出問題 陸商狀告加華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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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編譯報導)溫哥華最近發生一件奇特的事情。一名中國商人在中國大陸「借給」溫哥華華商一筆人民幣,希望在加拿大得到1,000萬加元的還款。借貸方沒有如貸款方所願還款,於是,中國商人將溫哥華華商告上卑詩省最高法院。

該案看似把通過「地下錢莊」式的資金轉移問題交由加拿大法院解決。

由Postmedia報導的這個商業糾紛案,原告是陳桂花(Chen Gui Hua,音譯),被告是王強(Wang Qiang,音譯,又名Edison Washington)和邵鳳雲(Shao Feng Yun,音譯,又名Amy Barsha Washington)及其在卑詩省開設的公司Chongye Developments Ltd.

陳桂花聲稱,這是一筆與Chongye Developments Ltd.協商的貸款,這筆錢折算成人民幣,已於2015年5月27日至6月19日存入位於中國的銀行,交給了Chongye Developments Ltd.。借方答應2016年5月1日前,在卑詩省還清貸款。

該筆貸款的利率是10%。陳桂花稱,被告在2015年12月按約定支付了87.5萬加元的利息,但未能在今年5月1日前歸還1,000萬本金。

法庭面對的挑戰

陳桂花聲稱,這貸款是以借款者的個人財產擔保,包括地產。她要求法院宣布被告違約,並下令對被告在溫哥華擁有的7處物業收抵押費。

被告不否認Chongye Developments Ltd.在中國借了1,000萬加元,以及應該在卑詩省歸還這筆錢。但他們質疑陳桂花關於這筆貸款的條款的說法。被告在7月8日提交法院的一份聲明中,聲稱卑詩省法院對這個案件沒有管轄權。

被告提交的文件稱,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合同是發生在中國的口頭合同。陳桂花居住在中國,不是加拿大公民,與卑詩省或加拿大沒有任何關係。這貸款是由王強與陳桂花的代表田先生(Mr. Tian)商談,並無固定的利息及還款日期。一個特別的條款是貸款人在中國給錢,2015年5月27日至6月19日間,這筆通過一個中國的銀行帳戶,給了Chongye Developments Ltd.。

被告宣稱,2015年11月18日,王強、邵鳳雲、田先生及會計師Jonathan Wang在溫哥華會面,Wang按田先生的指示起草了一份承諾付款的文件。直到這時,他們才知道陳桂花是他們要在溫哥華還款的收款人。

按Postmedia的報導,陳桂花的代表律師John L. Leathley被問及能否提供陳及其案件的信息時,不願透露任何信息。

Postmedia稱,他們獲得了該案的法律和土地所有權文件。調查卑詩省地產行業的獨立審查小組成員、律師亞瑟(Ron Usher)審閱了這些文件後稱,此案有一些金融和法律細節,他以前從未見識過。「看起來是你把一些錢存在海外,你在卑詩省就有了資金信用,期間沒有發生過任何國際電匯交易」 。

目前,全球媒體都在報導中國資金外流的現象,加拿大政府正在加大力度,調查是否有人通過溫哥華房市洗錢。中國公民每次向國外匯出外匯不能超過5萬美金,加拿大收到1萬加元以上的匯入款,就要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地下錢莊」此時應運而生,他們把需要轉移資金到境外的中國公民與需要把資金投入中國的海外投資者連上,避開了資金過境的問題。卑詩省高院接到的這宗訴案,看起來是這個模式。

欠債地產開發商被聚焦

因為這訴案,Postmedia挖出了被告王強和邵鳳雲夫妻在溫哥華房市的一些活動細節,包括他們住在溫哥華西部Eyremount Drive的房子價值730萬加元。根據土地所有權文件的記錄,他們自2011年以來至少在溫哥華購買了10個物業,價值共1.52億加元。

這對夫妻所買的物業,包括位於Cambie街的數塊土地,屬於目前政府計劃重新分區的地段。幾週前,他們把位於Belmont Drive的3塊空置土地掛牌出售,這是一條有很多豪華別墅的街道,是該市最昂貴的地段之一,這3塊空置土地的掛牌價共計6,850萬加元。

目前正是卑詩省地產界大地震階段,省政府已宣布收回地產界的自我監管權,並將改規則及大幅提高處罰力度,以打擊炒賣行為。溫哥華市則提出了要徵收房產空置稅,應對大量買了房子但不住人的做法。#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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