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溫哥華集資炒樓 被指曾在大陸涉騙貸2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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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6日訊】加拿大媒體24日報導說,早先被指通過集資炒房的溫哥華太陽商業地產投資公司(簡稱太陽投資)的幕後人物,是十多年前在大陸涉嫌騙貸28億人民幣後移民加拿大的富商孫宏偉。

加拿大媒體公司Postmedia聯合調查顧問服務公司IPSA International進行調查,報道稱孫宏偉(Kevin Sun,也曾用Hong Sun, Kevin Lin, Hong Wei Sun和Sun Hongwei等英文名)在2013年創辦太陽投資。

報導稱,孫同大溫哥華地區50億加元的地產買賣有關聯。太陽投資公司除了買進賣出大溫地區的房產,也從投資者中籌資2億加元炒房。但孫本人則極為低調,多次拒絕接受訪問。

2004年,大陸媒體曾引述大陸審計署的報導,孫宏偉創立的吉林恒和企業集團曾涉及28億元人民幣銀行騙貸,但當時創建人孫宏偉早已不知去向。

Postmedia引述消息稱,孫自稱離開中國後首先來到蒙特利爾,但感覺那裡太冷,2001或2002年左右搬到溫哥華。孫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分。

初期孫和妻子居住在溫哥華一個小公寓中,但很快有了自己的獨立房子。報導稱,孫及妻子曾被加拿大匯豐銀行(HSBC)起訴,因他在列治文購買一幢950萬豪宅,但拖欠銀行320萬。

目前沒有紀錄顯示,孫是否把中國的錢轉到了加拿大。

報導還稱,加拿大皇家騎警、邊境服務局和BC省證監會等機構都對孫及太陽投資首席執行長Davidson Guo非常熟悉。

但太陽投資的律師卡皮科(James Carpick)在回覆Postmedia的採訪時表示:「中方並沒有對孫宏偉發出通緝令,而加拿大皇家騎警也沒有立案調查孫宏偉。」

太陽投資負責人在接受華文媒體採訪時表示,加媒的報道有所偏頗。

據早期大陸媒體的報道,孫宏偉是吉林長春人,曾是一名理髮師,因得到「貴人」相助,1995年創立吉林恒和企業集團,個人持股60%,當時孫宏偉年僅27歲。

1997年前後,恒和集團先後入主長春的燈泡廠、拖拉機廠等一系列國企。在六、七年間恒和集團年銷售額便突破10億,成為工商聯中國民企500強中的第73位。也是當時吉林排名前三的民企。

2003年開始,審計署調查恆和集團,並發表報告稱,自從1994年以來,吉林省恒和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3家關聯企業,涉嫌採用多種手法,合謀騙取銀行貸款。截至2002年末,該集團累計向工行吉林省分行貸款28.06億人民幣。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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