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親人 大陸三位微博主挑戰中共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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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燕天俠、李辰報導)「17年前的今天,風雲突變,學齡的我不諳世事,只感到街坊鄰突然對我們異樣的眼光,長大了,逐漸懂得人情冷暖,特別是在有孩子後方知17年中父母不易,痛定思痛,17年前突然變故實為不平之源……」

大陸一位名為「安小潤之女」的微博博主7月21日在微博上寫下上面的話,同時附上了她向中共民政部申請信息公開的文書,還有一張民政部前雨中撐傘的照片。

(微博截圖)
(微博截圖)

這份文書標題是「申請民政部信息公開『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

文書質疑民政部做出此決定是否有法律依據,「法輪大法研究會於1996年後就沒有存在了。因此,你部決定取締的是一個不存在的團體。這是不嚴肅的」。

1999年「《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所謂『非法組織』的內容」,「你部之「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當為無效而應以取消」。

從「安小潤之女」所關注的微博與粉絲中,還找到另外幾個類似內容的微博,例如「寶寶兔的搖搖椅」,「劉拉圖救母日記」。

其中,「寶寶兔」7月20日直接向民政部遞交的信息公開申請,而「劉拉圖」則是郵寄的。從微博內容可以瞭解到,「寶寶兔」要營救的是父親張亮峰,「劉拉圖」要營救的是母親夏憶林。

江澤民於1999年7月19日下令,公安部在1999年7月20日凌晨發動偷襲,全國大規模搜捕法輪功學員,但公開正式宣布鎮壓法輪功的第一個官方文件確實是民政部於1999年7月22日宣布的「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

如上面幾個微博所質疑的,民政部取締的是一個並不存在的組織,這種取締又沒有法律依據,那麼這場持續十七年的迫害是否從一開始就是荒唐且非法的呢?

中國氣功科研會正式批准法輪功為其直屬功派

為此,大紀元記者7月26日採訪了知情人、現在旅居紐約的葉浩先生。

葉先生介紹,1993年7月,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正式批准法輪功為其直屬功派,為中國氣功科研會第十一分會。他說,當時氣功科研會頒給法輪功「直屬功派的印章」。

據資料顯示,當時全中國有兩千多種氣功;氣功研究會直接管理的有二百四十多種,直屬功派只有十一種。

為支持國家舉辦大型氣功活動,李洪志先生曾兩次親率部分弟子參加了1992、1993年在北京舉辦的東方健康博覽會。

1992年第一次博覽會上,法輪功被譽為「明星功派」。

1993年第二次博覽會,李洪志先生被聘為博覽會組委會委員,並被授予「特別金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和大會唯一的一個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

自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應各地官方氣功科學研究會邀請,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共辦過54期法輪功傳授班。之後, 指導修煉的專著《轉法輪》出版發行,李洪志先生結束親自辦班傳功,法輪功習者日眾,在社會上人傳人心傳心。

葉浩先生(李光勛/大紀元)

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研會

1996年3月,法輪功正式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

葉浩先生談到當時退出的情況,「法輪功是當時氣功科研會裡面最強大的,最興旺的。中國氣功科研會的人說:你們退出去了,我們氣功協會就會變得非常被動,當場極力挽留,說:希望你們別退出。」

中國氣功科研會的負責人還當場建議,法輪功學員可以作為一個集體會員參加氣功協會。

葉浩說:「我們就按照這個建議去做了。這是中國科學氣功科研會提出來的。 」

但是這個建議,一直沒有得到實現。到最後1997年11月,中共民政部正式通知,中央不批准,不支持。

葉浩先生認為,民政部之所以不批准成立「中國法輪佛法研究會」,是因為共產黨從來不同意佛、道、神修煉信仰的意識形態。

「共產黨是從來不同意,根本就不批准。講氣功,你煉功身體好;(跟中共)講佛法研究,那根本不行的。」

民政部的所謂「取締」屬子虛烏有

1999年7月22日,為配合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中共民政部發布所謂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知。

葉浩先生對此表示,法輪大法研究會從來就沒有成立過,「法輪功研究會」自從1996年3月份申請退出中國氣功科研會以後,就不存在了。後來是以學員名義申請成立的「法輪大法學會」。但是「民政部沒有批准我們成立,怎麼來個解散?沒有這個組織,怎麼取締這個組織呢?所以,這不是胡說八道嘛。」

即使組織不存在 法輪功學員仍可合法修煉

曾在中國執業、現旅居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彭永峰律師對這幾個微博所提出的質疑表示贊同。

他說:「這些信息公開所申請的事項,即民政部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所依據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之中的具體條文,民政部是否取締過其它不存在的社會團體, 和取締不存在的社會團體的法律或行政依據,這些民政部根本回答不了,因為不管是從事實上還是法律上,民政部當初那個決定都是沒有依據的。」

曾在中國大陸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的維權律師彭永峰表示,「即使法輪大法研究會不存在,法輪功學員是可以合法修煉的。」(李莎/大紀元)

彭永峰律師表示,法輪大法研究會存不存在,並不代表法輪功學員個體存不存在。

他說:「即使法輪大法研究會不存在,法輪功學員是可以合法修煉的。你不能說太極拳協會被取消了,太極拳就都不能煉了。同樣,那麼趕明兒一幫人成立個川菜研究會,然後民政部給取締了,就能把川菜也取締了?」

為制止迫害 法輪功學員付出巨大

「法輪功人權」主席陳師眾先生對大陸四位微博博主直接質疑民政部17年前作法的行爲表示:「幾年前,像這樣去民政部遞交質疑迫害法輪功文書的,誰都知道那肯定是被抓、被打、被判刑的,更不用說能在網上發表了。」

「現在,至少在中央部一級以上,沒有人再像江澤民、羅干、周永康那樣推行迫害。而這些文書開啟的對這場罪惡的追究清算,必將會給未來試圖步江澤民後塵的惡棍留下一個深刻的教訓。」

「當然法輪功學員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正因為如此,他們為維護人類尊嚴的付出,為以後人類阻止、消除這樣的迫害留下了光輝的典範。」

法輪功人權主席陳師眾先生。(NTD圖片)

按照法律  民政部應該在30天之內作出回應

對於大陸四位微博博主向民政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彭永峰律師解釋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溫家寶總理任內開始施行的。中國公民對於涉及其切身利益的行政信息可以申請相應的行政部門予以公開。」

「凡符合公開條件的,相關部門需要在十五天內予以答覆,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十五天,也就是最多三十天後,我們就可以知道民政部如何應對這個信息公開申請了。

「如果民政部拒絕公開,那麼申請人可以向上級單位提起行政訴訟,那就是到了李克強那裡,或者是國務院的監察部。」彭永峰說。#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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