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推保護家暴受害者新法 租戶可提前終止租約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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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綜合報道)新州政府在5日宣佈了一項旨在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住房租賃新法案。新法案將允許在家暴中受害的租戶只需提供一份臨時、中期或最終的暴力禁製令(AVO)或法庭令作為證據,就可立即終止租約而不會受到懲罰。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新州創新與優化管理廳廳長多米尼諾(Victor Dominello)5日公佈了這一擬議的修改方案,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內容,除了上述可立即終止租約外,還確保受害方無需對房產的損壞和所欠的租金負責。

而且,房東和房產代理也將被禁止把家暴受害者列入由施暴者造成的房屋損害、或欠下租金的租賃記錄中。

目前,簽署了固定期租約的家暴受害者必須提前14天通知房東,並可能會因此背上債務,還必須出示一份最終的暴力禁製令,而這可能需要等待數月甚至一年的時間才能獲得。

多米尼諾說:「這通常需要繁瑣的手續,對於生活在危險環境中的人是不可接受的。」

多米尼諾表示,新法律將能保證受害者在未來租房時不會因曾有不良記錄而租不到房子,同時新法還加強了安全措施,使受害者在沒有法庭聽證的情況下,能夠盡快得到一個臨時的暴力禁止令。

新州預防家暴與性侵廳女廳長高華德(Pru Goward)表示,新州在反家暴政策方面再次領先,以確保住房租賃法的靈活性,使受害者能夠迅速離開其施暴伴侶;並減少繁瑣程序和簡化系統。

此次改革是繼2010年新州政府對住房租賃法進行了一次審查之後。改革還包括租戶為不受家暴傷害,可以以合理理由更換門鎖;並取消了租戶在家暴案件中,因為其他人造成的房屋損害而自動承擔債務的條款。

新州婦女法律服務中心(WLS NSW)的資深律師Kellie McDonald對悉尼晨鋒報表示,在通常情況下,放棄租住的房子和逃離危險的女性,常常因此招致大筆債務,並被列入黑名單,使她們再次租房時更加困難。她說:「目前的住房租賃法未能保護新州的家暴受害者。」

McDonald說:「我們稱讚新州政府宣佈的改革住房租賃法,其將確保遭受家暴的婦女和兒童能夠安全地留在自己的家中,或者在不受罰的情況下立刻離開。」

這一新案預計將於2017年上半年提交至新州議會。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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