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案 網爆「兩個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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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06日訊】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被認定犯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三種罪,法院日前最終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官方還首次公布了令計劃案詳情。有網文表示,令計劃案有「兩個想不到」。

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對令計劃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官方報導稱,法院認定「令計劃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官方報導還首次公布了令計劃案的詳情。有關其「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官方報導稱:公訴機關宣讀、出示了證人霍克等人的證言、保密管理規定、密級鑑定意見等證據,以及令計劃本人的供述,證實令計劃在擔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中共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材料,嚴重破壞了「國家」保密制度。

令計劃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及宣判細節曝光後,網上有博客文章提出令計劃案兩個想不到:

以為非法獲取、洩露國家機密是令計劃最重的罪,但是看了庭審才知道受賄才是令計劃犯的重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只是五年徒刑的判罪。

以前以為令計劃是在自己擔任中央辦公廳主任期間獲取大量「國家」機密,通過庭審才知道令計劃非法獲取大量「國家」機密不是在其擔任中辦主任期間,而是在其已經被邊緣化──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中共政協副主席期間。

令計劃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其表示接受全部指控,不上訴。

外界認為令計劃被輕判。海外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的文章認為,令被輕判是因為在清理江澤民集團過程中,主犯還沒有在押到位,從犯還必須留作活口,所以像周永康、令計劃這些人必須留到江被審判那一天提供證據或做人證。這也解釋了為何令計劃的核心罪行如政變等在公布的罪行裡沒有提及的原因,就是政變背後的主犯還未被正式抓捕。

令計劃作為人證的重要性這一點毋容置疑。令計劃在中辦副主任和主任位置上呆了長達10年之久,掌握大量核心秘密,知道江澤民架空胡錦濤的全過程,也知道江澤民集團鎮壓迫害法輪功的決策過程和具體罪行。令計劃還對許多中共高層官員進行過非法竊聽。因此,令計劃作為證人或活證據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責任編輯: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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