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新規:家長背調不通過仍可做義工

【大紀元2016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晨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依據南澳的新規定,只要是在學校為自己的孩子義務服務,這些家長就不必經過警方背景審查。

據星期日郵報(Sunday Mail)南澳版的報導,在過去2年直至今年3月底期間,有46名想做學校義工的家長,以及16名想在學校求職的家長未能通過警方的審查。

幾年來,有志在學校做義工的家長們一直不滿冗長的審查等待時間。今年1月,社區和社會融入廳(Communities and Social Inclusion Department)的背調小組對規定進行了修改,如果自己的孩子在義務服務的對象中,包括教室義工和體育教練,家長可不必進行審查。但是如果涉及到露營或需要在外過夜的活動,或者是與殘疾兒童有「密切接觸」的工作,則仍需要通過審查。

政府方面說,如果校長知道某個家長以前沒通過審查,有權拒絕其做義工的請求。其發言人說:「這種情況下,該家長可以要求重審校長的決定,而且在這個階段,一切適當的信息和法律建議均可被聽取。」

但是州反對黨和家長團體認為新規可能導致有危險或有虐待傾向者有機會接近孩子。

南澳學校家長俱樂部協會(SA Association of School Parent Clubs)主席澤娜(Jenice Zerna)說,如果想從事的工作能接觸得到孩子,任何人都應該經過背審。「雖然只為自己的孩子工作,但這並不意味著接觸不到組裡的其他孩子。」

州反對黨教育發言人加德納(John Gardner)通過自由信息法(FOI)得到了未通過審查者的數目,他說政府必須「讓家長和社區確信,不會給不適合的人有去學校做義工的機會」。

新規在議會受到質疑,教育廳長克洛斯(Susan Close)回應說:「有警方的無罪證明或為兒童工作的審查證明並不能保證孩子就是安全的。」這些證明「提供了有用的信息,但不應該被看作是一種保障。」「在特定情況下需要這些證明,但不能將之作為唯一的安全屏障。每個人都有責任,每個人都需要看護好孩子。」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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