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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保險變保固 台消基會:犧牲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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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遠傳電與明台產物2005年推出手機保險,市場冷颼颼。10年後手機保險捲土重來,搖身一變為「人為意外保固」。消費者基金會委員魏憶龍31日指出,手機「人為意外保固」明明是保險卻以「保固」名義魚目混珠,且保固不應收取費用,政府缺乏法治觀念,業者魚目混珠變相吸金,消費者權益就被犧牲掉。

魏憶龍表示,電信業者曾向主管機關金管會申請做保險,但金管會一直沒准,業者就取巧用保固收取保險金,吸金恐達上億。消基會公布包括遠傳、台灣大、中華電、Studio A、燦坤5家業者手機保固調查結果,消基會代理祕書長張宏如表示,5家業者提供手機意外保固方案,須買新空機才可申辦。只買空機保固1年收費一次繳清,買空機搭門號則按月繳費。而保固月費與通話費放同一張帳單,顯然違反NCC行政指導原則,非電信資費不應與通話費放同一帳單。

張宏如說,由於是到實體店面購買,不受7日鑑賞期規範,但有2家(遠傳、Studio A)有7日鑑賞期且可解約。若想提前解約,月繳型手機較容易解約,依實際使用天數解約,年約解約則有3家業者(台灣大、中華神腦、燦坤)不退費,也沒解約機會。保固期中手機壞了,拿回業者維修,維修期平均3~14天,消費者維修期間無法使用門號,只有遠傳可退還月租費,但要消費者主動請求。◇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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