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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聯邦缺錢缺大了?員工內部折扣優惠也徵稅

注意了,加拿大稅局已經示意,員工折扣優惠將被徵稅。(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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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鞋店店員從工作的店內以25%的折扣購買了一雙鞋?注意了,加拿大稅局已經示意,這種員工折扣優惠將被徵稅。

一直以來,公司以員工價把商品賣給僱員時,只要售價不低於成本,無論是雇主或僱員都不需要把之視為應納稅福利(taxable benefits)

但最近加拿大稅務局(CRA)發出的全新稅收規定示意,員工折扣將被視為應納稅福利,屬收入的一部分。

對於這一新納稅規定,加拿大零售委員會副主席利特勒(Karl Littler),在9月29日的國會財政委員會聽證會上質疑:「政府為什麼想放棄長期的做法,開始對一家商店店員購買一條折扣20%的牛仔褲徵稅呢?」

加稅局發言人切普賴吉(Zoltan Csepregi)對《環球郵報》表示,這是稅局的新規定。他解釋,CRA的雇主指南及其網站,長期以來所稱的員工折扣無需算作應納稅福利將被更新,以確保實施指南與新規一致。

值自由黨小企業稅改面臨很大爭議,政府宣揚那是為了彌補稅收漏洞、公平對待中產階級之際,加稅局開始向員工折扣徵稅的新規,似乎與之不符。

獲得一小筆員工折扣優惠的僱員,通常都是工資不高的人士。利特勒認為,稅局改變規定,將影響到200多萬零售企業的僱員利益以及其他企業員工的利益。

就雇主而言,利特勒警告,那可能意味著繁文縟節。如果員工折扣屬應納稅福利,每次僱員購買折扣商品時,雇主可能要跟蹤做記錄,把一年的總額算入T4中。如此麻煩,可能導致雇主取消這些員工優惠。

稅局稱有例外

加稅局稱,新規有例外。如果雇主讓「普通公眾也可享有相同的折扣」,那麼員工折扣不會被視為應納稅收入。

但雇主組織認為,這似乎無縫可鑽。他們困惑的是,CRA似乎表明新規可應用於大多數員工折扣。加拿大薪酬協會的德格蕾絲(Rachel de Grace)稱,尚不清楚CRA希望如何應用新規。

國會財務委員會主席伊斯特(Wayne Easter)表示,他認為CRA應重新考慮其新政。他說,似乎內閣部長及其工作人員沒有注意到CRA的新動向。他說,大多數受惠於員工折扣的人士都不是高收入者,「你怎麼跟蹤這樣的事情?」

預計明年1月1日生效

據CTV報導,有人預計,新規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雇主獲得的建議是,只在員工購買低於雇主成本的商品時,才對員工折扣徵稅。

保守黨金融評論員波利耶夫雷(Pierre Poilievre)10月10日發表聲明說,新變動意味著,政府計劃對獲得10%鞋類折扣的銷售員、餐飲折扣的服務員或拿到免費健身會員的健身教練徵稅。

參議員巴特斯(Denise Batters)通過臉書表示,該變動是「特魯多政府對中產階級及努力工作步入中產的人士的另一非難」。保守黨副黨領雷蒂(Lisa Raitt)則指責,自由黨「在掏最低工資人士的腰包」。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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