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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統促黨 台立委:可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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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台大學生遭毆濺血事件,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滋事擾亂台灣社會,引發各界抨擊,立委建議修「政黨法」,嚇阻假政黨所帶來後續問題。不過立委賴瑞隆認為,目前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就能處理,若特意修法,恐造成更多困擾。

民進黨立院黨團內政政策小組13日開會,討論「政黨法草案」。賴瑞隆提到,統促黨若涉暴力犯罪,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就可處理,但確實刑責都過低,沒法有效嚇阻,內政部也認為要與法務部討論修法。

針對「政黨法」修法,對政黨金流流向要做一些規範,但因「政黨法」涉及政黨間競爭,若用「政黨法」規範組織犯罪,可能在修法過程增加很多困擾,有些政黨會認為是假借名義,去打壓其它政黨。

人民團體法未來分成「政黨法」、「社會團體法」、「職業團體法」,16日內政委員會將排審「社會團體法草案」,希望立委的意見能提供內政部參考,下次逐條審議的進度會更順利。

賴瑞隆說,盡量先在這會期三讀通過「政黨法」,「政黨法」若通過,「社會團體法」、「職業團體法」再跟進。若有高度爭議、敏感議題部分,不一定現在「政黨法」就要馬上處理,像統促黨部分,未必要在「政黨法」做這麼細的規範。◇

責任編輯: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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