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共公開政務信息 孕婦也被抓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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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高亦清採訪報導)今年,有大陸民眾要求中共民政部等部門公開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法律依據卻被抓捕和判刑。律師表示,這是司法人員徇私枉法。

據明慧網報導,今年2月以來,中國大陸多地至少50名民眾因聯名寫信,要求各級政府公開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和法律依據被非法抓捕。據不完全統計,被抓的民眾遍及山西、河北、黑龍江、重慶、新疆、內蒙古、北京、廣東、上海、江蘇等省市。其中山西垣曲縣孟麗霞正在孕期仍被關押並以「顛覆國家罪」判刑 。

正在為被抓的孟麗霞、王巧蘭、 張孟傑做辯護的程海律師告訴大紀元記者,從他們發出的信件看,屬公民言論自由的內容,只是要求民政部等部門公開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法律依據,這是合法要求。

程海說,公檢法對他們進行刑事制裁是一種犯罪行為,涉嫌報復陷害。目前孟麗霞以「顛覆國家罪」 被判刑,律師和家人都不能見到其人。她的案子被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批。王巧蘭、 張孟傑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王巧蘭被判六年。

程海指出,按信訪工作有關規定,不得對信訪人進行打擊報復。信訪人的信件內容是要保密的,如張孟傑的信是給省長的,結果經鑑定,信件被非法拆開,即使經省長授權也應有授權文書,但沒有看到。

據悉,張孟傑的信是省信訪機構轉給省防範辦,省防範辦又轉給縣防範辦,然後是公檢法介入對張孟傑實施抓捕起訴。這一系列行為都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涉嫌劫持公民通信信件。

程海認為,這些公民的信件涉及法輪功內容,但不是宣傳品,只是在法律範圍內表達了自己的要求。張孟傑原本是電信局職工,因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公職,現在只是要求恢復公職,解決生活困難問題。法輪功只是一種修煉方法,從法律上看也沒有定性法輪功是X教。即使是宣傳品也不構成犯罪。

程海說,這些辦案人員明知信件並沒有違法犯罪,卻按犯罪論處,涉嫌徇私枉法罪。已經對相關人員提出了刑事控告。

中共的法律只是它們的玩具

中國問題學者薛馳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些中國民眾依法要求信息公開是合法的,卻被抓捕甚至被判刑,這裡面牽扯一個問題就是政府人員不是把這當成信訪處理,而是捏造了一套內部的對法輪功的管理制裁措施。

他說,中共從迫害法輪功開始,就沒依照法律,而是在法外單獨成立「610」辦公室專門負責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因此,中共表面上用現行法律框架處罰法輪功學員,這只是一個外衣,是強加的,實際它內部單獨有一整套非法措施在處理法輪功事件。

薛馳指出,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按國家法律提出要求時受到處罰,說明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並不是把法輪功學員當作正常公民平等對待。法輪功學員作為國家公民應該受到國家的平等保護,但中共在操作時,拋開了這一切,用政策代替了法律。

旅美律師彭永峰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大陸的法輪功學員要求政府公開迫害法輪功政策,顯然是符合當代社會依法行政的法律要求的。但在對待法輪功這件事上,中共各級政權和當政者,從來都沒有任何合理合法的依據,也沒有真正法律框架內的所謂政策,完全是憑藉個人意志和威權體系在上下其手地運作,是赤裸裸的集團犯罪行為。

薛馳說,平等權是基本人權,法輪功學員應受到國家平等保護。法律本來是約束每個人的,包括普通民眾和各級官員。但中共現行政策不把法輪功學員當作正常公民保護,捏造了政策體系摧殘法輪功學員,就像過去對階級敵人一樣進行殘酷無情地打擊,說明這個政策很邪惡。反映出中共是反人性的,法律只是他們統治民眾的工具。

中共政權存在和所為徹底非法

彭永峰說,最善於作秀的掌權者是中共。如果他們所做的事情但凡是有一點有益於民眾的,根本不需要任何人要求,當權者自己都會變本加厲地吹噓自己做的是多麼好,以便在世人面前博得好名聲,為其進一步的獨裁統治服務。

彭永峰指出,大陸法輪功學員的要求也擊中了中共政權的要害——其存在和所為的徹底非法性。只要中共還存在,他們是斷然不會答應這個要求的,無論民眾的法律知情權多麼合理合法。

薛馳認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18年了,當年按下迫害法輪功按鈕的江澤民早已下台,迫害還在持續說明江澤民派系的力量還在發揮作用。江澤民是利用中共這個體制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雖然江澤民流氓集團在中共黨內鬥爭中逐漸被清除,但中共這個體制也不能再存在了,應當立即解體。#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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