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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移民部面臨另一起集體訴訟 主要原告人為四歲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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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報導)又一場針對移民部關押尋求庇護者的集體訴訟已於10月26日呈交到了墨爾本聯邦法庭。這起訟訴的主要原告人只有4歲,據稱,他已在移民拘留中心被非法關了482天。

代表原告的莫里斯‧布萊克律師事務所(Maurice Blackburn)發布聲明說,那些有合理理由不應該被送到海外拘留中心、以及經歷不合理超長簽證審理期的尋求庇護者受到了聯邦政府的非法關押。

這起集體訴訟的主要原告人——一名4歲的男童於2013年9月在皇家達爾文醫院(Royal Darwin Hospital)出生,而他在移民拘留中心被非法關押了482天。

該律師事務所稱,當移民部注意到這個案子,並開始審理的時候只用了2天時間就批下來了過橋簽證。代理這起集體訴訟案的律師事務所認為,這表明耗時持久的關押根本就沒有必要,而且是非法的。

莫里斯‧布萊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卡尼斯(Jennifer Kanis)說:「對於一些被關押的人來說,他們的簽證審批耗時數年之久,儘管移民部長其實是有能力在任何時候批准他們的簽證的。我們將請法庭來決定審批簽證的合理時間、或者是判定簽證有效性的合理耗時是多久。在我們看來,合理耗時是兩個工作日到6個月之間而不是幾年,諸如我們所見到的這些被關押者重複遇到的情況。」

該事務所稱,在2011年8月27日至2017年7月7日之間申請難民簽證的人中,在拘留中心遭遇超長簽證等待期的人屬於被非法拘禁。

此外,原告代理律師還認為,在2012年8月12日以後抵達澳洲的尋求庇護者中,兒童、懷孕30週以上的婦女、攜帶血液病毒的人不應該被送到海外難民拘留中心,因為當地缺乏必要的設施來滿足這些人的特殊需要。

卡尼斯說:「這不僅是非常殘酷的,而且我們認為這構成了非法監禁。」

莫里斯‧布萊克律師事務所估計,會有數千名尋求庇護者有資格加入到這起集體訴訟中來。

今年6月,馬努斯島(Manus Island)難民拘留中心近2000名被拘押的尋求庇護者與移民部達成庭外和解,澳洲政府和離岸安保工作承包公司向這些在拘留期間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賠償了7000萬澳元。不過移民部長達頓(Peter Dutton)當時並不承認其中的指控。他說和解並不意味著政府應對此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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