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 Paralegal,什麼時候需要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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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07日訊】當安省的居民們遭遇日常法律糾紛:交通罰單,拖欠房租,小額債務……常常會聽到朋友們或律師們建議說「給paralegal法律顧問打個電話吧」。這個法律助理到底能幫您做些什麼?別說普通人,就連一些初出茅廬的律師,都對這個與律師平行存在的行業一頭霧水。很多朋友也分不清「律師助理」(Law Clerk, Legal Assistant)和「法律顧問」(Paralegal)的區別,以為他們都是輔助律師的左膀右臂。也難怪,Paralegal這個行業在安省的歷史很年輕,從2008年起,安省律師協會才開始對Paralegal進行規范管理,目前在安省有執照的Paralegal有7,500人左右。他們和律師一樣,受到本省律師協會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簡稱LSUC)的監督。

至於律師助理(Law Clerk), 那就完全是律師身後的祕書,沒有律師協會的證書,不能獨立代理客戶,當你雇傭律師後,多數時間都在和律師助理打交道。不過,如果你想從律師助理那裡獲得關於案件的任何法律建議,他們只會告訴你一句話「我不能提供法律建議,我可以去問老闆」。Law Clerk的工作是文祕性質,而paralegal的工作是「advocate辯護」性質。Law clerk沒有行業保險,其工作中的疏漏造成的損失要由老闆——也就是律師的保險涵蓋。而Paralegal要獨立購買E&O保險(錯誤與疏漏),他們是自己的老闆,要經營自己的生意並為之承擔風險。

新手級別的Paralegal往往也做著和Law Clerk類似的工作,輔佐律師處理案件,一旦羽翼豐滿,他們可以選擇獨立執業。他們的收費比律師低,對於小額案件,請Paralegal往往是經濟實惠的選擇。

Paralegal代理的案件可分為五個大類:

第一類: 省級違法罰單

第二類:小額法庭民事糾紛(賠償金額在25,000以內)

第三類:情節比較輕微的刑事指控。一旦罪成,刑罰不超過六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元的案件

第四類:行政法仲裁委員會

第五類:移民與難民委員會(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簡稱IRB),Paralegal可以代表客戶出席IRB的聽證,及提供相關案件的服務。

另外,Paralegal還可以作為「宣誓見證人」(Commissioner of Oath),確認客戶的身份和文件上的簽名屬實。在做Affidavit (宣誓的書面證詞)或一些政府文件時,往往需要用到見證人的服務。

說到第一類省級違法罰單,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闖紅燈、超速這樣的交通告票。其實,省級違法的罰單遠遠不止這些,省級立法涉及的罰單類別有上百種,這裡僅舉幾個例子:

• 職業健康與安全法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比如:雇主沒能提供法定的工作場所安全設備)

• 酒牌法(Liquor Licence Act):比如,在招待會上提供酒類飲品,但沒有獲得酒牌

• 狗主人責任法(Dog Owner』s Liability Act):比如,家養狗咬傷路人

• 市政法規(Municipal By-laws) :比如,噪音過大擾民

• 魚類和野生動物保護法(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Act) :比如,在法律禁止狩獵的季節中打獵)

上述罰單,其實都在Paralegal的執業范圍內。當然,Paralegal各有專攻,你找一個專門處理交通告票的paralegal處理酒牌案件,那還是行不通。

第三類輕微刑事違法,包括的案件有很多,其中最常見的有:$5,000以內盜竊(通常是店鋪盜竊)、騷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在公共場合行為不檢、家庭暴力、普通打架鬥毆。

再來看第四類行政仲裁委員會,委員會是法庭之外的仲裁機構,主要決定個體的權益糾紛,比如,某人是否有權獲得社會福利金,某人是否有權獲得駕照,是否可以得到人權侵犯賠償金,等等。人們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委員會包括:

房東房客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這個我們之前有所討論,處理住宅出租糾紛,比如拖欠房租,驅逐房客等

安省社會福利委員會(Ontario Social Benefit Tribunal),通過安省福利金法案(Ontario Works Act)和安省傷殘人員支持法案( Ontario Disability Support Program Act)領取福利金的人士,如果對福利金的數量或是自己的領取資格有不同意見,則可到這個委員會申請複議。

安省人權委員會 (Ontario Human Rights Tribunal): 處理人權歧視案件,主要發生在工作場所,在出租領域也有可能出現)

安省財政服務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of Ontario):處理車禍後的法定事故賠償(Statutory Accident Benefits),屬於行政程序,有別於民事訴訟賠償

工作場所安全及保險上訴委員會(Workplace Safety and Insurance Appeal Tribunal):對工傷保險賠償的決定不滿而上訴

Paralegal的從業之路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安省的一個退休警察,經常代表他周邊的社區人士,到交通法庭,就這些鄰居收到的交通告票進行當庭辯護代理。當時,他在法庭上使用的自己是「代理人(Agent)」這一稱謂,法庭也給予了他一定的代理權。後來這項業務漸漸風行起來,任何人都可以稱自己為「代理人」。同時,一同出庭的還有傳統上的律師,那麼這些代理人就開始自稱Paralegal。那個時代的Paralegal除了可以代理小額法庭訴訟、交通庭辯護、遺囑起草、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審核、甚至參與雙方無異議的離婚申請等等。但服務無論從正規程度和質量來說,都良莠不齊。

2006年10月19日,安大略省通過法案Bill 14,由安省律師公會(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 監管Paralegal。立法正式將這個新的專業群體,定名為「Paralegal/法律顧問」,以與傳統上的「Lawyer/律師」形成區別。法律顧問與律師一樣,接受安省律師公會的監管,以《法律顧問職業操守》為執業準則。

安省是目前全世界(普通法系)唯一一個通過立法,允許不具有律師資格的人士,經過專業訓練,參加考試、申請執照、接受律師公會監管、持有專業保險,在限定的法律領域中,為安省公眾提供法律服務的司法地區。

眾所周知,律師要大學畢業再讀法學院,辛苦多年才能獲得從業資格。Paralegal這個行業的門檻並不高,兩年的社區學院畢業,再通過律師學會的考核獲得執照,就可以從業了(Humber, Seneca這兩所公共學院的paralegal專業都有著不錯的口碑,許多私人大專也提供這個專業)。專業課程包括合同法、民事訴訟、行政法、移民與難民法、雇傭法、租務法、刑法、小額法庭、省級違法。在法律概念與程序之外,還要學習職業守則,辯護技巧,經營理念。

這些課程的設置旨在幫助Paralegal們建立自己的小生意,但對於毫無法律背景的新手,起步工作往往是進入律師行做助手。和律師們的術業有專攻類似,Paralegal們也會選擇自己擅長的領域,有的專做交通告票,有的專做車禍後法定賠償,有的專門處理小額法庭糾紛,也有的多數時間在房東房客委員上解決租務糾紛。

責任編輯:芮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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