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東女子監獄的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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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18日訊】廣州市越秀區法輪功學員黃潛被非法關押在廣東女子監獄五個月,近日,她家人看她時,見她身體虛弱,十分消瘦。她告訴家人:「我快被逼瘋了,快叫人來救我!」

家人找到專門負責監管她的警察(警号為4455385)問詢,被該警察威脅,如果這樣「鬧」,以後不許探監。她的家人不知道她受到怎樣的迫害,認為,她身體若出現什麼不良後果,該監獄和該警察要承擔一切責任。

遭酷刑折磨 冤獄五

據明慧網報導,今年約47歲的黃潛,曾是廣州購書中心的職工。2015年初她在微博上以「越獄檔案」刊文,發表了5條名為「古拉格回憶錄」的長微博,以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為此,2015年2月3日晚,她在其廣州海珠區瑞寶的住處被警察非法綁架,這是她第六次被捕。

隨即,她被關押在海珠區南州看守所。警察輪番對她審訊,剝奪其睡眠;不提審她時,將她單手銬在鐵椅子上,使她無法休息。她經常發燒、頭疼、抽筋,獄警不僅不讓她煉功調理,還逼迫她做苦工。

2015年12月15日,海珠區法院庭審黃潛。兩位律師為她辯護,認為她的信仰和行為合法。過程中,她一直捂著腰部,因腰疼請求休息。她當庭揭露,因遭受了58天「穿針戴鐐」的酷刑(腳戴1米左右的腳鐐,兩手穿過大腿用手銬銬著),以致她的腰部嚴重受損。

2016年12月30日,她被法官鄒世發枉判五年。在該法官手上曾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送監。

2017年6月,她被轉至廣東女子監獄4監區關押。她要求律師為其申訴,然而,她發出去的信件均被監獄扣押,家人隻字未得。她母親過世時,也不許她與母親見上最後一面。

屢遭綁架、勞教、判刑

在過去的十幾年裡黃潛由於不放棄信仰,被開除公職、勞教三年、判刑四年等,經歷了各種酷刑虐待。

2000年5月,黃潛第一次進京上訪,以反映法輪功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她在天安門廣場上被非法抓捕,轉至廣州駐京辦,後被關押在廣州。她的工作單位開除了她的公職。

2000年7月,黃潛第二次進京上訪,被抓捕並關押在天津市武清縣看守所。在那裡,她遭菸頭燙大腿、玻璃刺下體,還被用鞋底抽臉,致面部嚴重變形。她被轉至廣州市東山區看守所繼續關押。

鞋底
中共酷刑示意圖:鞋底打臉。(明慧網)

2000年12月,黃潛第三次進京上訪,被抓、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遭警察電擊,在攝氏零度以下的氣溫中反覆被澆冷水,手指甲遭以圓珠筆戳插。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冷水。(明慧網)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冷水。(明慧網)

2001年6月,黃潛被關押在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被勞教三年。期間,她被禁止睡覺和上廁所、被關黑屋、被吊、被用鉗子夾乳房。

2007年9月23日至2008年8月25日,黃潛被關押在廣州市天河看所守。她遭受了「穿針定鐐」(將約1米長的腳鐐中間的一個環和地上的環用鎖固定,兩手穿過大腿用手銬銬著)和「穿針戴鐐」的酷刑。遭此迫害兩個月之久,其脊椎被摧殘致傷、變形。

中共酷刑示意圖:穿針戴鐐。(明慧網)
中共酷刑示意圖:穿針戴鐐。(明慧網)

2008年4月11日,黃潛被天河區法院祕密開庭審判。7月14日,她被強行抬到法庭,被枉判四年徒刑。法院還非法沒收了她的台式及手提電腦、打印機和她的其它私人財產。

2008年8月25日,她被關押在廣東女子監獄4監區,於2011年1月19日被轉至監獄1監區關押。期間,她被剝奪睡眠、不讓上廁所,被體罰站軍姿、用藥物迫害,被逼做奴工。#

文字整理:潔思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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