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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水路所有權歸屬 雲林議員籲還地於農

雲林縣議會藍營議員20日聯合質詢,農民提供土地施設溝渠及農路,所有權歸屬不明,要求雲林縣政府全面清查未徵收的農水路,政府應該還地於農或給予應得徵收補償。(雲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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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0日訊】農民提供土地施設溝渠及農路,所有權歸屬不明,雲林縣議會國民黨議員今天聯合質詢,要求雲林縣政府全面清查未徵收的農水路,政府應該還地於農或給予應得徵收補償。

雲林縣議會第十八屆第六次定期大會今天持續縣政總質詢,中國國民黨籍議員李明哲、林建鴻、陳俊龍、賴淑(女妥)、陳瑞雄聯合質詢農水路議題。

議員質詢,不論重劃或非重劃的農路及水路,其中有農民提供土地,政府將水利會收歸國有、水利會長由直選改為官派之前,要先辦理農民土地的徵收。

議員要求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配合地政處,應在水利會改制前,全面清查縣內所有原本屬於農民的資產,代替農民向中央政府要求完成補償,並成立特種基金,進行農水路的維護管理。

黨團議員表示,水利會現有資產何去何從,水利會從人民團體改為公法人,農水路問題要先解決,「還地於農」。

雲林縣長李進勇答詢指出,水利會改制在發揮水利會功能,照顧農民,至於農水路問題,政府有相關法律規範,將深入研議處理,但不論產權所屬,都是為大眾服務。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林慧如表示,現有農水路可分為水利會所有、農民供地施設農水路(農路管理屬鄉鎮市公所、水路管理屬水利會)及登記在水利會的重劃後土地,將整理相關資料送議會。(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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