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度過21年 大陸異議人士楊天水突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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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報導)大陸異議人士、獨立中文筆會會員楊天水(本名楊同彥),被中共當局囚禁累計近21年、在獲保外就醫不到3個月,於週二(11月7日)因腦癌不治逝世,引外界哀悼。此時距離他刑滿只剩下1個月,亦有人指「保外就醫」變「死亡通知」,中共當局是在「故伎重演」。

美國筆會中心(Pen America)日前發文表示:「2008年筆會暨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PEN/Barbara Goldsmith Freedom to Write Award)獲獎者楊天水逝世,是世界自由言論倡導者的又一大損失,也是(給外界)中共當局如何對待異議人士的嚴峻提醒。」

《大紀元時報》副總編黃萬青說:「楊天水曾是大紀元專欄作家,他很早就公開為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呼籲,聲援大紀元《九評》社論,批評中共專政,也因此遭受中共的殘酷迫害。他不幸離世,令人哀痛;也提醒人們:共產暴政不除,它對人民的迫害、對法輪功的迫害,就不會終止。」

楊天水,1982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作為中國著名的民主人士和獨立作家,於1990年和2005年分別被當局以「反革命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0年和12年監禁。

在入獄期間,楊天水的身體健康出現嚴重問題,其家人多年來一直為他申請保外就醫,但從未被批准。就在楊即將刑滿出獄(預計今年12月)之前,楊的家屬於8月12日卻突然接到獄方通知,稱楊兩天前檢查出罹患腦癌,病情嚴重,可辦理保外就醫,但拒絕承擔醫療費用,也不准楊出境治療。

政論刊物《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對此表示:「當局現在提前四個月將他保外就醫,這就說明他的病情很危險,他們不想讓他死在獄中,以免輿論和國際社會的追究。」

隨後楊天水的姐姐楊桂香證實,楊天水8月23日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完成手術,但家屬迫於壓力不能詳細公開他的病況。

楊桂香對自由亞洲電台說:「手術時我們不敢說,也不能說。經濟上受不了,我就賣了一套房子,我出去租房住,還是不夠。只要能救我弟弟命,我什麼都能豁出去。」但為時已晚,楊天水於11月7日不治謝世,年僅56歲。

圖為楊天水入獄前近照,其累計被中共當局判處22年監禁,到逝世前,已經在獄中度過了21年。(大紀元資料庫)
楊天水累計被中共當局判處22年監禁,到逝世前,已經在獄中度過了21年。圖為楊天水入獄前近照。(大紀元資料庫)

筆會呼籲川普訪華 提人權問題

美國筆會的言論自由項目主任卡利咖(Karin Karlekar)表示:「楊天水的去世,是中國當局人權記錄上的另一個黑點。」

筆會於2016年發出報告《被遮擋的鏡頭》(Darkened Screen),表示中國境內的國內外記者處境都變得更糟糕。而獨立作家、詩人以及揭露真實社會問題的人士,一旦超越中共當局認定的「紅線」,都面臨黑暗統治。

報告指,當局日前越來越嚴格地控制公共思想和言論,除惡化審查制度外,劃定的「禁區」的名單也越來越長,而境內的作家們仍面臨嚴厲的刑罰風險,大陸言論空間進一步萎縮。

卡利咖說:「在總統川普(特朗普)抵達中國期間,我們呼籲他以及隨行人員能夠提出楊天水的案子,讓患有嚴重疾病的中國政治犯,能夠獲得自由,尋求良好治療和護理的權限。」

根據美國筆會的信息,四個月內共有兩名中國筆會成員死亡。鑒於不少政治犯、良心犯於保外就醫後不久離世,外界亦質疑北京當局故技重施,將「保外就醫」變成「死亡通知」。

美國筆會中心言論自由項目主管泰格(James Tager)告訴大紀元,川普總統應該在美中首腦會談上展示美國在人權問題上的領導作用,傳達美國的價值觀。她說:「希望川普能夠強調尊重《國際法》和關注人權,包括言論自由權。」

多年來 當局剝奪讓楊「看病」的權利

在楊天水入獄後,外界一直關注並呼籲中共當局釋放楊,讓其獲得保外就醫的權利。2008年,楊桂香告知大紀元,楊天水自入獄後,身體愈來愈差,患有高血壓、糖尿病、鼻炎、咽炎等多種疾病。她說:「儘管身體很差,還要做勞工,而且我們送去的藥物和營養品,監獄都不給轉交,說只能給錢。」她呼籲國際社會幫助楊天水儘快獲得保外就醫的權利。

在楊天水獲得美國筆會2008年頒獎時,美國筆會自由寫作和國際項目主任塞姆斯(Larry Siems)亦公開呼籲中國當局儘快釋放楊,並表示「要求中國當局兌現人權承諾,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囚禁的自由作家與新聞工作者」。

塞姆斯強調說:「我們這不是一種政治行為,而是一種人道主義行為,是維護人權精神和作家寫作權利的實踐。」

2009年5月,因擔心病情嚴重、等不到刑滿釋放,楊天水一度絕食抗議。9月,楊更因結核性腸道炎、結核性腹膜炎入住監獄醫院,到2010年初,移回牢房服藥治療。

2013年,楊桂香到南京監獄探望弟弟後,再次對外證實,楊服刑期間患上的糖尿病、腎炎和高血壓等多種嚴重疾病不但沒有好轉,更因為要長期服食多種藥物,導致肝臟出現問題,獄方未有為他提供適切的治療,令他病情持續惡化,家人多次為其申請保外就醫均遭拒絕或不予理睬。

因針砭時弊與聲援他人 楊被判入獄12年

2006年5月16日,楊天水在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被祕密審判3小時,在休庭20分鐘後,即被宣判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處以12年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4年。這是楊第二次被判入獄,第一次是參與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被當局以「反革命罪」判處10年徒刑。

諸多國外媒體對楊的第二次審判進行了報導,對中共當局「空前迅速」的審案速度感到極為震驚。

獨立中文筆會亦發聲提出強烈抗議,指此案有違法定程序,無視被告辯護,並有未審先判之嫌,質疑當局嚴重違反中國憲法和中國早已簽署的《聯合國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公約》有關確保公民權利的條款,要求依法糾正此案,立即無條件釋放楊天水。

楊天水的辯護律師李建強表示,法庭判決楊天水「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所謂依據主要包括:楊天水在境外大紀元等網站上發表多篇針砭時弊及聲援異議和維權人士的文章。(見大紀元報導《李建強 蘭芳: 楊天水案的庭前幕後》)

在法庭上,楊天水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自辯。「我的基本觀點是中國應該過渡到民主憲政上來,我們中國人民受到三種主義的危害,第三種就是馬克思主義和人民民主專政理論。我們至今不能擺脫它。」

同時,辯護律師蘭芳在法庭上為楊做無罪辯護。她說:「楊的行為僅僅停留在表達自己的不同政見、對現政權進行評判這個層面,這些活動符合結社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憲法原則,不能說成是『罪行』,更不能認定為『罪行重大』。」

最後,她總結道:「楊天水作為一個有社會擔當和政治理想的知識分子,就像早叫的公雞,雖然驚擾了黑暗中酣睡者的好夢,但卻最終喚來黎明。對這樣一隻公雞,殺掉它,我們將愧對明天的朝陽。」#

責任編輯:張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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