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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答錯問題 移民加拿大申請遭拒

移民官認為,通過電話問話獲得的信息比那些文件更可靠。(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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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中國留學生劉先生在加拿大畢業後申請經驗類移民。他與移民官通電話時的回答出了問題,結果申請被拒。但移民官因為計算出錯,劉先生上訴獲勝。

今年10月30日,加國聯邦法院法官葛朗森(Patrick Gleeson)作出判決,移民官誤解了劉先生提供的證據,其拒簽決定作廢。劉先生的移民申請將由另一名移民官重新審理。

劉先生的律師阿詩特瑞(Negar Achtari)告訴大紀元,劉先生和她對這項判決感到很滿意。這意味著他離成功移民加拿大又邁進了一步。如果移民部打算到法院上訴,她會很驚訝。

與雇主證詞不一致

按聯邦法院的文件,中國公民劉先生2013年在加拿大一所高等學府讀書。他畢業後在2015年7月取得工簽。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間,他在加拿大一家餐廳當副經理,積累了13個月的工作經驗。這讓他有資格申請經驗類移民。

劉先生在2016年10月底申請移民時提交了一封雇用信。信上寫道: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間,他每週工作30小時,時薪15元,年收入為23,400加元。同時,他還遞交了雇主的會計師提供的文件——他在2015年和2016年的工資支票存根和收入申報單據。

在調查期間,移民官聯繫了劉先生的雇主。雇主表示,劉先生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值午餐班和晚餐班,每天工作六小時,即上午11點~下午2點和晚6點~晚9點。

但是,當移民官與劉先生通話時,劉先生說,他每週休息一天或兩天,通常只在星期天工作六小時,其它時候他只值三小時的班。這意味著他說的話與雇主說的不符,他每週工作不到30小時,沒能積累一年全職工作經驗(或同等兼職工作經驗),因此沒資格移民加拿大。

劉先生後來表示,他當時的回答有問題,沒能解釋清楚他的工作情況,後來他提供了工作時間表,說明他每週工作30小時。他還提供了雇主會計師的文件,裡面包括T4表、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間的工資存根。工資單文件顯示,每週工作30小時,每小時15元,但2016年2月有2週時間沒有工資。

但是,移民官認為劉先生的工資支票存根有誤,他在雇用信上的年薪和其它文件上的年薪不一致。於是,移民官認為,通過電話問話獲得的信息比那些文件更可靠,從而拒絕了劉先生的申請。

劉先生不服這決定,到聯邦法院上訴。

移民官計算出錯

聯邦法院法官強調移民官當初的一個計算出現錯誤,即認為劉先生雇用信上的年薪和工資單文件上的年薪不一致。法官稱,移民官根據工資單文件獲得的結論(雇主和劉先生提供的證據比不上劉先生在電話裡提供的信息重要)缺乏透明度和可理解性。「因此,我認為其決定是不合理的。」

法院公布裁決後,移民部發言人孫約翰(Faith St John)告訴大紀元,移民部正在研究聯邦法院的決定,暫時沒打算上訴。#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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