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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房地產中介蓄意壓低廣告價 遭罰88萬

法官宣判時表示,高額罰款將會對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起到警告作用。(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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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葉家伶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Fletcher and Parker房地產經紀公司位於博文(Balwyn)區的經紀機構被聯邦法院罰款88萬澳元,該經紀機構在墨爾本一些藍籌區代理銷售22棟住宅過程中,蓄意壓低這些住宅的廣告參考價。

據都門 (Domain)新聞報導,法官墨菲(Bernard Murphy)星期四(12月14日)宣判時說,鑑於最近幾起由消費者事務廳(Consumer Affairs)起訴的案件,這起案件的巨額罰款會警告其它經紀機構不再使用類似做法。從「普通經驗」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房地產經紀機構普遍存在壓低廣告價的問題」。

在2015年,博文區Fletcher and Parker房地產經紀公司在坎特伯雷(Canterbury)和布萊克本( Blackburn)辦公室銷售代理在22棟房地產銷售過程中,故意壓低廣告參考價。法院針對每棟房地產判罰該經紀機構4萬澳元,累計88萬澳元。

墨菲法官說,該經紀機構對它所該承擔的責任,顯示出傲慢的態度。證據包括:
• 在2015年一次銷售會議上出現了這類言論,「報低價廣告,賣掉它,這是好的銷售管理」。
• 銷售代理人員至少接受過一次培訓,其內容是了解一些低價廣告導致房地產高價售出以及買家興趣大漲的案例。
• 一位代理商告訴賣家,獲得「創紀錄價格」的最好方法是壓低廣告參考價格,然後再完全取消這個被故意壓低的參考價。
• 房地產經紀機構把維州消費者事務廳描述為「無牙老虎」。
• Fletcher and Parker經紀公司總裁曾警告房地產經紀公司在坎特伯雷區和布萊克本區辦公室的銷售代理人員,要確保他們給出的廣告參考價與實際估價一致。

墨菲法官強調了一個例子,位於博文北(Balwyn North)一棟住宅的賣主向經紀人詢問,為什麼經紀人對自己的住宅估價150萬澳元至165萬澳元,但廣告參考價卻是110萬澳元至120萬澳元。

該屋主被告知,低價廣告是為了「擴大市場範圍」,而且「預算較低的買家往往會來看,同時會吸引預算較高的買家」。

這88萬澳元的罰款額超過了這22個房地產的銷售佣金的2倍,占該經紀機構在2015/16財政年度利潤的三分之一以上。

在2015年,Hocking Stuart房地產經紀公司在里士滿(Richmond)區的經紀機構在銷售位於里士滿區和丘爾( Kew)區的11棟房地產過程中蓄意報低價廣告,被罰款33萬澳元。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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