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地兩檢 香港法律界指人大違基本法

形容大陸人治損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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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中共人大常委日前以全票通過在港西九龍高鐵站實施一地兩檢,引起香港法律界的擔憂,指人大決定已超越《基本法》以外,違反香港法治精神,影響一國兩制。

人大常委會通過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決定,副秘書長李飛稱全國性法律只適用大陸口岸區,不是整個香港,所以沒有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又稱人大「一言九鼎」,是否符合《基本法》人大有最終的決定權。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昨日出席港台節目時,對今次人大的決定感到失望,人大的答覆模稜兩可,甚至不需要解釋今次《基本法》的法律依據。他指,人大常委有修改《基本法》或者釋法的權力,但今次兩者都不是,而是在修改《基本法》和釋法以外新增一個解釋法律的途徑,影響一國兩制,「人大可以在《基本法》以外,還有一些方法做決定,而這個決定可以將香港《基本法》摒棄,在西九這個地方我們不用香港法律,在西九這個地方我們容許公安在此執法」。他質疑人大決定難道可以在《基本法》以外提供法律基礎?

他並反駁李飛稱無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的言論,「以一個最極端的例子,如我將全面性法律適用於整個香港、九龍、新界,除了政府總部外,那就不是適用於全香港?你看界限完全很含糊,同時理據完全站不住腳」。

陳文敏指今次人大沒有解釋為何在香港某個地方不受香港法律管制、香港法院沒司法管轄權、香港警察不能執法?他指當年通過《基本法》時,國務院同時通過一份香港地圖,講明深圳河以南是香港特區,適用香港法律。若現在香港西九是屬於大陸的,應透過一個合法的方式重新畫地圖,但現在卻用一個很牽強的方式,扭曲法律的意義,違背現有的法治精神。

料決定面臨司法覆核挑戰

陳文敏認為人大常委的決定,是反映中國不成熟的法治觀,任意解釋法律,這正是香港最害怕的地方。「你說,我說的就是法律,這是人治的問題,可悲的是,這是現在中國不成熟的法治。往往是中國憲法的解釋也不是依照條文,而是根據政治理由、經濟理由,就可以將法律扭曲。」

他形容,通過一地兩檢完全是中共人大的「行政決定」,當中涉及改變《基本法》18條在香港實施大陸法律的演繹,法理基礎存疑。他指一地兩檢尚欠「三步走」的最後一步,即仍要完成本地立法,估計屆時可能會面對法律挑戰。他指港府行政會議都能作出行政決定,但並不等同法例,市民不滿同樣可以提出司法覆核。

冀大律師公會就安排表態

出席同一節目的大律師沈士文則形容,中共人大今次創造出修改《基本法》或釋法以外,另一種改變《基本法》的方法,是比釋法更壞的做法。又說,雖然人大有權修改《基本法》或釋法,但必須先經過既定程序才能約束本地法院,認為現時仍有空間就人大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兩人會聯同大律師戴啟思參選大律師公會執委、主席,他們都期望大律師公會會就一地兩檢安排表態,認為人大決定影響「《基本法》尊嚴」,公會無論是否支持都應發表意見。

石永泰:做法違憲制規定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接受訪問時,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既不是釋法和修改《基本法》,也不是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引進法律,做法不符合《基本法》的憲制規定,令人擔憂。「沒有《基本法》任何條文曾經說過也好,總之人大常委決定的,我們(人大常委會)說的就有效,如果是這樣便很可怕,如果是這樣就是『一國一制』。你不如把《基本法》中,很小心寫的『香港有自己立法機關、人大常委在某些情況下才有權做某些事』這些不如都全扔去垃圾桶。」他又說,不認同人大常委會可以在憲制秩序中,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另外,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電台上回應今次人大的決定,就人大未有接納港府建議引用《基本法》第二十條,由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作為實施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感到奇怪。

湯家驊又表示,若果可以走回頭,寧願不興建高鐵,因為花的錢太多,亦經歷太多政治爭拗,並引起社會分裂,並不值得。他說,因為當年曾蔭權將高鐵視為形象上樞紐中心,在立法會撥款時,議員們都認為是大白象工程。◇#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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