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民主100問》之十五:信仰自由的意義

作者:謝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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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2日訊】編者按:2015年7月9日,中共開始密集抓捕、傳喚全國各地的維權律師及其助理。王宇、王全璋、李和平、謝燕益、周世鋒、謝陽、隋牧青、李春富等一批知名律師被捕,有的至今下落不明。謝燕益在被非法監禁553天後,獲釋回家。他在監獄中遭遇了怎樣生與死的考驗?謝燕益親自寫下近20萬字的《709紀事與和平民主100問》,大紀元網站首發此書,將分兩大部分連載:其一為《709紀事》,其二為《和平民主100問》。

61. 和平民主所確認的幾項濫用公權剝奪侵害人權犯罪行為的範圍?

答:剝奪危害人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自由、人格尊嚴。剝奪危害人的基本自由和政治權利包括:信息權、知情權、通訊權、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宗教信仰、學術研究、公共事務參與權、隱私保護權、遷徙自由、居住權、教育權、勞動就業權、生育權、選舉權、公共事務監督權、司法救濟權、社會平等權、婦女兒童保障權、殘疾人社會救濟權。剝奪危害人的經濟權利包括土地權、房產權、現金、股權等各項財產權利、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權、虛擬財產權、社會救濟保障權、公平交易權、醫療、養老保障權、防控重大疾病權、罷工權、危困救助權、法律救濟權、不受非法拘禁權、不受意識形態灌輸洗腦的政治思想自由、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以及族群平等權。對於酷刑、謀殺、群體滅絕等嚴重的反人類罪行應予以特別關注!

62. 人權產生的歷史邏輯?

答:人權的產生不是源於人權學者的理念構想和設計,而是源於不同政治集團的相互博弈、鬥爭與妥協,歸根到底是走向權力制衡過程中的產物。為了獲取更大的政治市場、更多的民意支持,討好潛在的選民,所要爭取的不只是大眾,更主要的是精英,兩個或多個政治集團相互角逐競爭,政治集團為了在道義上占據主動,結果意外情況發生了,受益者成了時常不在場的廣大民眾,而精英的取向決定了政治集團的合法性基礎,因此往往一個國家精英的判斷力、道義勇氣以及現實力量決定了它的歷史與現狀。這一結論可以從美國的權利法案、法國的人權宣言產生的歷史背景得到證明。

63. 和平民主事業發展壯大的策略方法?

答:一個事業的成功,不但要有一批理想主義者,不但要靠理想信念,還必須形成一個利益機制。讓追求理想的團體、個人得以生存、持續、發展。這就需要第一,追求這個事業除了作為人生的理想之外,在現實中對大多數人要有利無害,在事業初期至少是無害的。事業發展起來時則是有利的。有鑒於此,需要追求和平民主的志願者們聯繫起來,組織起來聯合自治。如果由於某種原因不方便建立組織,至少可以形成一個鬆散的群體,形成一個自助互助機制,運用現代的保險制度、基金制度等形式,大家把各自一部分雞蛋哪怕是極少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能夠讓為了共同理想幹事業付出的人無後顧之憂。由於大家形成的互助權利義務關係,就會大大降低各自的邊際成本,提高共同事業的邊際效益。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這個邊際成本越來越低,邊際效益越來越高,使得為了共同理想付出的成員都能夠受益。和平民主的財政問題與自治組織問題是社會重建的核心,社會的力量源自信念和利益機制。一個正義感,一個利益機制,兩者相輔相成才能基業常青,由此帶動整個社會向自生的利益機制──自助互助公益組織──形成更大的聯盟──發展到法律體系支撐的社會重構。

64. 為良心犯送飯的道義問題?

答:為良心犯送飯,包括現實管他們的老婆孩子、家人,包括去監所為其存錢、存物、寄信以及為其網上發呼籲進行法律援助等等涉及民間營救的道義問題。道義的回歸必然需要歸整歷史,即使那些名不見經傳者那些所謂普通人但肩擔道義勇氣者都需要占據歷史的應然的地位。把那些欺世盜名者請下神壇,避免精英們濫用話語權,使其更符合歷史真相!這也是《和平民主文化研究的幾個任務》中涉及到的追債與立碑,需要志願者梳理當代史、近代史,還歷史一個公道,歷史由第三方書寫。

良心犯的送飯原則:第一,平等原則,所有良心犯都應當得到平等的一視同仁的關注。第二,人道主義的關注原則,人道主義的關注原則是指按照一個良心犯或哪怕是一般刑事犯由於其所處的不人道處境的緊迫性需要給予的必要注重。主要取決於該良心犯所遭受專制權力迫害的嚴重程度和具體狀況。第三,道義價值的關注原則,道義價值的關注原則是指按照一個良心犯主要做了什麼,對承擔人道使命推動人權事業、和平民主事業的貢獻。

舉例來說,秦永敏、王炳章、胡石根、楊天水、張林、張海濤以及一些被專制權力異化了的群體如法輪功學員、少數民族如藏族、維族需要評估並應得到更多尊重與關注!秦永敏、王炳章、胡石根、楊天水坐了幾十年牢,秦永敏、胡石根當局抓放幾十次,當局對他們判刑判到手發軟,秦永敏的妻子趙素利女士至今還杳無音訊,無論國內還是國際上包括民運圈及西方政府對此關注都不夠,這跟信息不對稱有關係,也跟人們的勢利心態、利益關係、精英、偽精英們對話語權的主導也不無關係。而楊天水、張林、張海濤、法輪功群體以及少數民族藏族、維族的兄弟姐妹們的關注度,則在人道主義原則方面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在道義價值原則方面缺乏足夠的了解。以秦永敏、王炳章、胡石根先生為代表的異議人士則在人道主義原則方面缺乏了解,在道義價值原則方面被低估。不僅沒有走進西方國際主流的視野,連國內公民圈、維權律師圈、公知、民間反對派、流亡海外的民運圈的關注也遠遠不夠,這個問題不解決,則民間的道義力量就不會得到有效聚集和釋放,民間將繼續陷於散亂和分裂,官方還可以更肆無忌憚打壓迫害一些弱勢。

秦永敏、王炳章、胡石根所代表的40、50一代,過去三十多年的精英和底層抗爭群體,儘管他們或都各自為戰作為孤膽英雄悲壯不已,三者均是這個國家的棟梁、這個民族的希望、時代的英雄,他們的先知先覺與犧牲演繹了生命的奇蹟,但他們的歷史尚不為大多數人所知,這一現象一天不改變,則說明大眾的覺醒和精英的使命感還遠遠不夠,民間也沒有出路。不讓抗爭者寒了心,秦永敏、王炳章、胡石根等不是一個人,讓長期以來無數默默無聞、寂寂無名的良心犯得到更廣泛的普及與關注是迫切的任務!

65. 和平民主事業擴大同盟者的立場?

答:在瓦解專制權力的過程中,必然存在各種政治主張、各種政治勢力和利益訴求,和平民主把所有瓦解專制權力的方面都當作同盟者看待,即不是從一個純理想主義的角度對待社會現實當中的各種利益訴求、各種政治主張,即便是一種錯誤的觀點、一種偽善、民粹主義、新的專制力量,和平民主也本著求同存異的態度,與各方站在一起追求憲政框架下基本的經濟權利、政治權利、人權目標,完成這個社會帕累托累進的歷史進程。和平民主奉行開放包容的態度,即使對待專制權力的臥底、特務也採取仁慈寬容的立場光明磊落,堅持人性本善的立場。

66. 信仰自由對和平民主變革的意義?

答:政府、司法一切公權力無權干涉公民的信仰自由,這是公民無可讓渡的權利。與此同時,誰都沒有權利和資格代表上帝為世間立法。任何信仰也不能通過世俗權力達到政治目的。世俗的信眾如果按照自己的認識為世間立法,將導致政教合一的危險。這往往是出於人的傲慢,殺伐決斷,六經注我,牽強附會,是一種僭越行為。這正是世俗社會出現許多紛爭的重要原因之一。造物主賦予了人一定的自由意志,便給予其在世間的一定自治權,但這一切都是人受到考驗揀選的手段。信仰應該回歸到經教當中,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最終都要接受上帝的審判!為世間立法,掌握權柄,本身違反了人的被動角色、被決定性和有限性。

信仰是打破奴役獲得自由的根本源泉。歸根到底造物主決定人的命運而不是任何統治者。未來中國轉型是否歷經流血還是走向和平民主的前景,根本上取決於人們的信仰,即人性的覺醒和神性的復歸這條道路。如果當權者或左右時局的社會領袖仍抱持唯物主義、無神論的立場,缺乏向善的普世價值情懷,則社會必經暴力流血之變。如果當權者或社會主導者持有神論的觀點,具有向善的普世價值的信仰情懷,則和平民主的前景就愈加光明。這一點可以參考成功轉型國家的先例,華盛頓、曼德拉、蔣經國、金大中、戈爾巴喬夫都是基督徒,葉利欽、普京、尤先科、亞努克維奇信仰東正教。世界主要發達國家領導人及世界組織的領袖大多均持有神論,其中不乏基督教信仰。沒有超越性的信仰導引,世俗政客的智慧與勇氣不足以擔當人道使命創造歷史!歸根到底和平民主就像人人生而平等天賦人權那樣造物主賜予人類的恩典才能結出果實。

歷史上,傳道者往往被殺害或歷經大苦大難各種考驗,無論在事實上還是邏輯上都似乎是一個真實的宿命!一切語言與行動都蘊含著我們的信仰。我們相信良善必勝就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相信和平民主必勝,暴力專制必亡近在眼前,也是信仰取向。信仰是擺脫奴役的根本途徑,造物主會以祂的恩典拯救世人!

67. 信仰之路就是和平民主之路嗎?

答:在人類的思想中,任何概念都是循壞註解,語言的相對性就像人的有限性一樣充滿了悖論。無論康德的宇宙理性統一論的假說,還是各種宗教情懷的假說,都要有一個初設前提,因此歸根到底人類是信仰的存在物。中國傳統意義上講,信仰原本是出世的情懷,可是入得世方能出得世,入世與出世一以貫之,信仰超越政治、超越世俗。中國至今未能走向和平民主、建立現代文明社會,這裡的同胞們不能享有尊嚴、自由、人權,需要必要的擔當與犧牲,自由和尊嚴從來都不是免費的。要使人站立起來,獲得尊嚴與自由,根本上說就是要普遍建立向善的具有普世價值的信仰情懷,順境戰戰兢兢、逆境坦坦蕩蕩。

人選擇宗教更根本的可能不是宗教具有的功利導向,因信而得救,出於獎賞和懲罰的原因而做出的選擇,信則進天堂彼岸光明,不信則下地獄彼岸淒涼,更主要可能還是宗教內容本身讓人感受到的道德感,一種真實的愛、至善、慈悲的感召,它可能符合人的某種規定性,它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讓人信服,它不因外力而改變,不是一種誘惑和恐懼,是以德服人、以理服人,是內生於人的良知、人的本性、心生感動,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內核,如果信仰僅僅作為一種得救的手段,它不僅無視人的尊嚴也褻瀆了神明。當一個社會普遍相信和建立至善的絕對存在→因果律→善惡有報,這一信仰體系,當然這一信仰取向是作為一種向善的普世價值的情懷,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而不是功利導向的,這不僅被看作一種歷史規律,而且是人的普遍道德的覺醒,道德自覺來面對各自的人道使命和共同的人道使命,那麼和平民主就成為一種必然。

68. 廢除死刑是當前的人道使命嗎?

答:關於死刑,在一個法治文明的國家裡,人們基於人的有限性,理性的局限,以及社會契約理論等認為,對於一個世俗的政權來說,沒有人有資格和能力對他的同類作出生死的判定,無論從事實上判斷還是適用法律上,均無法在乎微之間對生死作出最終裁決。在世俗社會裡訂立社會契約的公民顯然不會授讓自己生死的選項。沒有人有這個權能,既然人來到這個世界並非由世俗的權柄決定,離開這個世界時也只能交由造物主來定奪。尤其在一個專制社會條件下,死刑更無異於將生殺予奪的利器置於不受制約、貪得無厭、無惡不作的權貴既得利益集團、惡魔的手中,由於道德風險,可以通過死刑案件的暗箱操作實現按需殺人,將其作為一種交易和籌碼,死刑犯被處決時摘取器官的事件時有發生,這不僅沒有絲毫的正義性可言。反而成為國家和全民的罪過!

69. 和平演變、陰謀論是一種民族弱勢心理嗎?

答:陰謀論不僅是一種民族弱勢心理的表現,還是專制統治者出於被統治者對於現代文明的矇昧無知而慣用的一種騙人伎倆。將專制極權垮台轉換為西方和平演變,指責西方不希望看到一個強大的中國,希望中國落後,而實施一種陰謀,這是沒有現代常識的表現。

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一股反華勢力或者「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這樣的事實呢?應該說這是一種典型的鬥爭哲學、仇恨思維、專制思維、愚民思維的邏輯。人性是相通的,我們都可以捫心自問、將心比心,我們是否會整天心存一種害人的動機、整天會盯著別人不放的心態,以別人的事情為我們的焦點,以見不得人好、恨人不死的心態對待別人或者他國呢?這肯定只是一種臆想,既不符合事實也違反一般的人性和常識。每一個國家、每一個人一定最關心的是自己的事,肯定最想做好自己的事發展好自己。因此大家經常可以看到,往往只有獨裁專制政權才會對內、對外不斷製造敵人、與人為壑,比如說朝鮮金家王朝、薩達姆政權,通過不斷地製造敵人、製造陰謀論、搞愚民政策一方面來掩蓋自己的無能和罪惡,另一方面來達到加強專制統治的目的,煽動仇恨把人民的不滿情緒轉移到所謂的內、外敵人身上去,今天抗日、明天反美,「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西方反華勢力蠢蠢欲動」言之鑿鑿。而事實上,那些自由民主文明的國家自己的事情還顧不過來,有多少經濟、政治、社會、科技的各項事業需要創造與發展,各種彼此互負的責任和人類社會共同的責任,總是盯著一個落後的民族,別人落後不如你,也並不能證明你更優秀。

自由文明社會裡比誰更優秀,野蠻專制社會裡比誰更不擇手段,完全是兩種模式。一個是通過利益別人來實現自己的利益,另一種模式是,通過侵害壓制別人來獲取自己的利益,而前者是可持續的,後者成本不斷增大直至難以維繫,因此專制體制國家是利益鬥爭、你死我活、兩敗俱傷的結果,民主國家是文明之間的競爭共同成長互利共贏的結果。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一個反華勢力,可能有反共、反對專制獨裁的國際、國內的一些價值共識,因為無論任何一個嚮往自由文明的個人還是一個自由文明的國家、自由文明的世界,人們都知道,專制獨裁政權不僅對其內部人民進行殘酷統治、壓迫與控制,如果任其發展做大做強必然也會威脅到自由文明世界本身,專制獨裁政權不僅對自由文明世界產生現實和長遠的威脅,而且從人道主義的角度,自由文明世界的人們自然也會反對各種專制主義,反對各種極端勢力、邪惡勢力,以保證人類的共同文明與尊嚴得以維繫,追求正義是一種天然的人性普遍訴求和願望。眾所周知,反對專制獨裁並不等同於反對一個國家、反對那裡的人民,反過來說,愛國不等於愛朝廷,托馬斯‧潘恩說過:愛國者的責任就是保護國家不受政府侵犯(這裡的政府可以廣泛理解為任何專制政權、專制政黨、專制政治勢力以及任何獨裁專制者)。

如果一個國家真的強大,基於制度與文化的原因帶來的強大,它肯定是一種文明意義上的強大,它的強大不僅不會威脅到其它的國家,還會造福整個人類社會,比如美國、英國,它維護了世界和平,並給人類從物質、精神文化、信仰、制度上以引領,維護人類共同的尊嚴。

當然,一個獨裁專制政權的強大的確是所有人都不願看到的,無論納粹德國還是前蘇聯、朝鮮、伊拉克薩達姆政權,它們不僅給世界和平造成了巨大威脅,也給國內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歷史教訓深重,人類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因此文明世界不管通過什麼樣的手段幫助獨裁專制控制下的人民擺脫奴役壓迫走向自由解放都是毋庸置疑的。當然文明國家之間正常的發展競爭、利益之爭,也是一種常態,這種利益競爭不是零和遊戲,是不斷完善不斷追求卓越、發展進步的必由之路。

70. 和平民主與維權運動?

答:專制統治者意圖將民間原子化、沙粒化,民間的維權運動對專制權力的對策是,在其法統內利用其法統進行維權鬥爭,並進行隨機組合、力量整合,客觀上在局部形成某種優勢,專制權力鎮壓則造成自毀法統的後果,專制權力不鎮壓則面臨維權力量的進一步發展,專制統治陷於兩難境地。維權運動的本質不是維護現法統而是通過利用現行專制體制的法律體系不斷確立和伸張自然法的精神,為法治與正義的最終實現奠定基礎。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專制政權是無法容忍任何哪怕是潛在的反對派威脅其權威,並且專制統治者習慣於陰謀論的思維,因此對維權運動的鎮壓就不可避免。

儘管訪民、公民們聯合起來,發生自組織(非暴力的)提高議價能力,社會各個方面的談判協商對社會絕對是一件好事,形成契約能力,這體現了社會的自治力。可是專制統治者無法正常看待這一問題,而維權力量公民社會,一定要有必要的政治覺悟,絕不能對專制權力心存幻想,如果不搞政治組織就不會遭受打壓、如果僅僅進行法統內部、在局部而不是全局性的維權,沒有直接的政治訴求,就是安全的,維權運動應適時主動進行政治化、組織化,走向更高層級的和平民主運動形式,直接提出政治主張訴求,這裡沒有中間路線可走!(未完待續)

(大紀元首發)

責任編輯:李婧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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