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益南:怵目驚心!1951年的「鎮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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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08日訊】歷時三年的「鎮反」(鎮壓反革命)運動,即1950年12月至1953年底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清查和鎮壓反革命分子的政治運動,是新中國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並稱的三大運動之一。

原來對「鎮反」運動,雖知道、也有些認識,但是,畢竟沒看到多少具體案例與資料,因此,認識基本還是停留在書本層面。

近日,讀到原安徽省公安廳副廳長尹曙生的《毛澤東與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一文,刹時對那次「鎮反」,特別是對1950年12月至1951年9月的「鎮反」第一階段時期的情況,有了一種怵目驚心的感覺。

為什麼?

因為,尹曙生在文中,披露了當時的「鎮反」運動,是如何決定大捕、大殺的說細情況及其殺人的資料。

尹文的數據有:

一、「鎮反」運動從1950年12月始,到1951年5月這個階段,五個月時間內,全國就逮捕了200多萬人,殺了其中50多萬人。

二、到1954年1月,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徐子榮在一個報告中說:「鎮反」運動以來,全國共逮捕262萬人,其中殺掉71萬2千人,關押了129萬人。另外,先後管制120萬人,教育釋放3萬8千人。

三、1950年12月至為1951年9月「鎮反」運動的第一階段。這個階段所殺的人,佔全部「鎮反」運動的75%。就是說,有54萬3千人,是在這個階段被殺的。

四、由於「鎮反」運動的殺人數目,是毛澤東與中央按人口總數的一個比例數所確定。一般定為人口總數的千分之零點五、最多千分之一,故而,100萬人口的城市,「鎮反」運動可殺人數目為500—1000人!

就是說,「鎮反」不是有「反」則「鎮」,而是先行就確定了鎮壓槍斃的人數!

後來「反右」、打右派,也是這個套路,按地區人口比例抓右派。

五、殺人批准權,「鎮反」運動開始時,下放給地委、專署一級,在實行過程中,實際下放到了縣一級。直到「鎮反」第二階段時,才收回到省一級。

縣一級就可決定槍斃人,可見會導致多少濫殺!

六、濫殺案例:

1、貴州在國民黨時期,有81個縣長。這些人在「解放軍」進軍貴州後,或起義、或投誠、或被捕後因罪輕予以釋放,個別還給安排了工作。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已作了處理結論。然而,在「鎮反」的一片殺聲中,這81人全部被殺掉了。

2、安徽桐城縣擬殺掉16名「反革命」,上報安慶地委,但實際不等地委批准就將16人全部槍斃。

而這16人中,僅僅是國民黨的保長、三青團區分部委員、憲兵等低級人員之類,以及幾個地主,無一人有血債,無一人有過強姦之類重罪,其中11人甚至連逮捕條件都不夠。

3、安徽阜陽專區在槍斃幾個惡霸地主時,則連曾同這些惡霸地主睡過覺的幾個「破鞋」,也一道槍斃了。罪名是她們「給勞動人民丟了臉」!

七、經過第一階段的「鎮反」(五個月左右),因殺人太厲害了,中央才召開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開始糾左,以防局面失控。所以,後面二個階段的「鎮反」有二年多,直至1953年底,所殺的人,反而只佔全部「鎮反」運動的25%。

八、據上面資料統計:

1951年至1953年的「鎮反」運動中,全國共逮捕262萬人,其中殺掉71萬2千人,關押了129萬人。

這個「關押」,即判刑,也是很厲害的,無疑也冤案多多。

我曾寫過的一位國民黨抗日將領張紹勳悲慘命運的文章,而已經向「解放軍」投誠的張將軍,也就是在這「鎮反」運動中的1952年7月,被軍事法庭以「歷史反革命罪」判刑八年的。此事,就是一件大冤案。#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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