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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非法捕撈 林聰賢開罰違法漁船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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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24日訊】歐盟2015年對我國遠洋漁業舉黃牌,為解除黃牌,農委會今天公布升級版監測、控制及監視系統(MCS);農委會主委林聰賢並現場下令開鍘,漁業署宣布違規漁船東聖福共罰120萬元。

農委會上午在農委會漁業署的漁業監控中心舉辦「打擊非法捕撈 永續經營遠洋漁業」記者會。

今天的記者會,特地安排由林聰賢親自主持,會中除介紹我國打擊非法漁業(IUU)漁業的進展,並展示新近成立的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運作情形。

令農委會幕僚震驚的是,林聰賢現場無預警的要求幕僚調出近日發現違法進入菲律賓經濟海域作業的「東港籍東聖福27號」遠洋漁船的作業航行軌跡圖事證,然後下令漁業署依去年完成修法的漁業三法執法,當下宣布開罰,藉此宣示落實執法。

漁業署署長陳添壽略顯驚訝,他上台後表示,他不知道記者會現場要宣布開罰。接著依據幕僚提供的資訊說,根據修正後的「遠洋漁業條例」規定,宣布對總噸位50公噸的「東港籍東聖福27號」的經營者開罰新台幣100萬元、船長罰20萬元。

記者另訪中華民國全國漁會總幹事林啟滄,他說,若有事證,漁民也必須遵從法律規定。

歐盟在2015年10月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IUU)不合作的黃牌警告國家,為了早日解除黃牌,農委會加強執法強度及效力,去年修法完成漁業三法,包含「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除了違法的遠洋漁船今天遭重罰外,依修正通過的新法,如沿近海漁船未申請進入公海作業,違法跑到公海作業,也可依法處罰。

陳添壽受訪時補充說明,沿近海漁船「高雄籍海順財」近期在菲律賓領海擱淺,也已依漁業法規定,予以撤照及開罰新台幣30萬元。(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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