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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太陽花學運案 三學運領袖全被判無罪

014年3月18日太陽花學運之後,各地的聲援學生與群眾強烈訴求「捍衛民主、退回服貿」,號召超過50萬名反服貿群眾3月30日穿黑衣上凱道,表達反對黑箱《服貿協議》的訴求。(大紀元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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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31日訊】台灣3年多前的太陽花學生運動期間,學運領袖包括現任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人涉犯妨害公務等罪遭訴;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審結做出黃國昌等22人全部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檢署民國104(2015)年2月10日偵結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318占領立法院,起訴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323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411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台太陽花學運案 三學運領袖獲判無罪
台灣3年多前的太陽花學運期間,立委黃國昌(右)、學運領袖林飛帆(中)、陳為廷(左)等人涉犯妨害公務等罪遭訴;台北地方法院31日審結做出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華民國行政院長林全去年5月20日,批出上任後的第二份公文指出,行政院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的刑事告訴。台北地方法院曾於去年6月開庭審理「318太陽花學運案」,傳喚林飛帆、陳為廷與黃國昌等9名主要被告,法官也現場勘驗將近100分鐘的錄影帶,以釐清攻進立法院當晚的各種動作、言論是否有犯罪嫌疑。

太陽花學運無罪 符公民不服從7要件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三一八學生運動領袖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全案可上訴。

北院說,7要件包括一、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二、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三、須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目的;四、符合適當性;五、符合必要性;六、狹義比例原則;七、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可得認識的關聯性。

北院表示,這起案子是台灣首次用「公民不服從」概念認定是不是具社會相當性;如果行為符合社會相當性,從中華民國刑法角度看,沒有非難必要性。北院發言人廖建瑜說,「三一八占領立法院」案,檢察官起訴包括3部分,分別為煽惑他人無故侵入立法院建築物及附連土地;立法院外(中山南路)滋擾事件及立法院議場妨害公務事件。

廖建瑜表示,黃國昌、陳為廷、林飛帆與魏揚等人有無煽惑他人犯罪行為部分,法官勘驗光碟後認為,黃國昌等人發表言論時,已有很多民眾翻越圍牆進入立法院,且黃國昌發表言論屬個人言論,無煽惑他人言詞,客觀上不符煽惑要件。

廖建瑜說,黃國昌等人開庭時主張不是無故侵入立法院,也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合議庭詳加審酌後認為,確實有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認定黃國昌等人不具實質違法,不構成無故侵入的「無故」,有正當事由。他表示,這起案件,縱然有公訴人所指號召他人進入立法院行為,但這些意見表達不具實質違法性,有正當理由,不符煽惑他人要件。

黃國昌在臉書發文表示,判決從憲政民主高度,肯認公民精神與行動,並請大家注意323行動與411行動判決。他感謝所有參與的夥伴與支持的朋友,也感謝過去2年多來,在法庭上不斷闡述這個運動具有憲政意義的義務律師團。

此外,台灣太陽花學運3月18日滿3周年,回顧當年太陽花反服貿,號召超過50萬人走上總統府凱達格蘭大道,拒絕中共黑手伸進台灣的場景,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表示,「我們不應該忘記太陽花學運,而且這是台灣一個分水嶺,導致親共的國民黨選舉大敗;台灣政府要記取教訓,永遠不要走親共路線,更要積極阻止中共對台的滲透」。

台太陽花學運案 三學運領袖獲判無罪
2014年3月18日晚上反對黑箱服貿的學生及民眾衝進立法院占領議場,開啟「太陽花學運」後,號召超過50萬人走上總統府凱達格蘭大道,拒絕中共黑手伸進台灣。(大紀元檔案照片)

高為邦表示,當年太陽花學運反服貿的起因,就是簽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對台灣沒有好處,而ECFA的後續《兩岸服貿協議》更影響台灣的中小企業,尤其最主要是滲透到台灣各個階層,引起學生及民眾對中共的侵略感到憂慮,才會有太陽花學運的發生。他強調,台灣政府對中共要有清醒的認識,共產黨是要併吞台灣的邪惡政權,他們用各種手段滲透統戰台灣,我們當然是不能認同中共」。

台太陽花學運案 三學運領袖獲判無罪
2014年3月18日晚上反對黑箱服貿的學生及民眾衝進立法院占領議場,開啟「太陽花學運」。(大紀元檔案照片)

太陽花學運期間重要事件回顧

–民國103(2014)年3月18日,反黑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18日晚間在立法院外舉辦晚會,晚間9時突破立法院康園側門警力,衝入立法院占據議場,兩個街口外的行政院隨後加派警力戒備。

–103年3月23日,晚上7時左右,反服貿群眾和學生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也有學生從天津街後門建物爬窗進入。

–103年3月24日,警方在凌晨展開第一波強制驅離行動,以優勢警力將學生抬上警備車,過程中發生多次肢體衝突,多人掛彩。警方沿街廣播要抗議群眾離開,並開動鎮暴水車,以水柱驅離民眾,在清晨5、6時清空行政院周邊道路。

–104(2015)年2月10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反服貿抗爭衍生占領立法院、攻占行政院及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案;三一八占領立法院部分,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在三二三攻占行政院部分,起訴學生魏揚等93人;四一一路過中正一部分,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總計起訴118人。

–104年5月5日,占行政院民眾指控遭警方驅離時受傷,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行政院提告。北檢依侵入建築物罪,追加起訴39人,併案台北地院審理。

–105(2016)年5月23日,時任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宣布,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批出第二份公文裁示,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106(2017)年3月31日,「318太陽花學運案」宣判。#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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