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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 變革或不可免 律師:有意者應及早洽詢

5月31日開始,美國要求簽證申請人提交社交媒體用戶名,包括移民簽證申請人和非移民簽證申請人。(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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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09日訊】(記者宋蘊/紐約報導)備受爭議的EB-5投資移民項目,將於四月底再度面臨抉擇。項目是否會如政府所擬,投資門檻大幅提升,還是徹底終結,或再度延期,目前尚未明朗,對此,美最大移民律師行合夥人建議,「對投資移民有興趣者,應儘快諮詢相關人士。」

今年一月,美國土安全部(DHS)和移民局(USCIS)公布EB-5修訂草案,擬大幅提升項目投資門檻金額。草案建議,將高失業率地區投資門檻從50萬提至135萬美元,中低失業率地區從100萬提至180萬美元,並請公眾於4月11日之前提交意見。

更有美國參議員建議完全終止EB-5項目,如法案通過,將終結外國人在美投資移民的捷徑。

丹尼爾·施瓦茨(Daniel Schwarz)是全美最大移民律師行費戈曼(Fragomen, Del Rey, Bernsen & Loewy)的合夥人之一,精於EB-5投資、親屬移民和工作簽證。施瓦茨認為,「EB-5不可避免會發生改變,但我們希望,完全終止項目的提案只是一種談判的手段。」

施瓦茨提醒民眾,EB-5投資移民項目本身帶有風險,但在4月28日之前,感興趣的人應儘快諮詢專家,「不管現在是否行動,都有風險存在。但項目如有任何變化,後悔也來不及。所以如果感興趣的話,現在就是申請的機會。」

費戈曼律師行合夥人之一丹尼爾·施瓦茨。(本人提供)
費戈曼律師行合夥人之一丹尼爾·施瓦茨。(本人提供)

風險無法避免,但可盡量降低

EB-5項目申請者約九成來自中國,而投資移民在國內的部分招攬廣告涉及誤導行為。雖然多人通過投資移民圓夢綠卡,但也有人遭遇不合格項目或騙局,半路擱淺,夢碎錢失。

施瓦茨認為,大部分的EB-5項目是成功的,但是就目前現狀來看,風險無法避免,「所以重要的是,就投資方向來說,做出明智的決定,以降低風險。」

移民局審批投資人初步申請後,發出的是為期兩年的臨時綠卡。但兩年後申請正式綠卡時,會再有專業審核部門嚴查投資項目,看是否符合規定、正常運轉、如期創造就業機會等等。

由於遭遇騙局或投資不合規定等原因,有些中國投資人兩年後申請永久綠卡遭拒,最終無法留美。據移民局(USCIS)統計,2016年收到的3,474份EB-5申請中,1,758份獲批,86份遭拒,還有積壓的6,309份待批。

此外,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雖獲USCIS批准,但不等於政府認可該中心的投資質量,而且個別黑心區域中心可能會不遵守規定,由於投資人只有第二順位或第三順位的留置權,意味著很多EB-5項目的投資者基本沒有資產追索權,一旦被騙,很難追回財產。

施瓦茨建議,投資人首先要找到可信的移民律師,但他提醒民眾,律師不會替投資人選擇任何一個投資項目,而只會提供相應的參考資源。

更重要的是,投資人要諮詢金融專家,來評估投資項目的風險。「金融人士可以就募集的資本、產生工作的機會,來審核項目的情況,這些都是決定投資的關鍵要素,而這超出了移民律師的法律專業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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