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裔女兵失蹤40天 家人急尋

3月中旬回來休假 離家後並沒回到部隊 家人、部隊兩頭著急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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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報導)18歲成為美國海軍一員的麥美青(Milly),今年3月15日回家休息5天,3月20日稱假期結束歸營,但卻失蹤。部隊聯繫家屬也不知其去向。麥美青的媽媽李女士日前到中華公所求助,擔心女兒發生意外。

18歲的海軍女兵麥美青(Milly)。
18歲的海軍女兵麥美青(Milly)。(李女士提供)

李女士說,3月27日接到部隊電話,方知女兒沒回部隊,至4月12日部隊接連打來兩通電話,還是沒有她女兒的任何消息。至今女兒已出走40天,令她心焦,擔心女兒「做傻事」。

據悉,麥美青的哥哥也在海軍服役,已服役兩年,或許受兄長影響,麥美青亦加入海軍,訓練結束後,半年前被分配到馬里蘭州的海軍某航空母艦上服役。

中華公所英文秘書譚煥瑜恰好是退伍軍人,週五(4月21日)他致電麥美青所屬的馬里蘭州海軍負責調查的Navy Absentee Collection and Information Center(NACIC)調查員Jeffus,對方確認麥美青超過假期不歸營已40天。麥美青手機失聯,譚秘書撥電話過去,只聽到留言提示。

紐約華裔退伍軍人會幹事梅本立隨即電郵Jeffus,希望了解麥美青在離開部隊前,是否與同僚或長官有過任何矛盾,或者行為問題等,導致她出走?

軍隊「一人做錯,全體受罰」

對女兒為何不歸隊,李媽媽並不知確切原因,僅說她今年3月休假回紐約布碌崙的家,向母親「訴說兵營裡之不是」,抱怨軍隊不公,一人做錯,就全體受罰,並不是她的錯,卻也要被懲罰。

其實,「一人做錯,全體受罰」是軍事教育的特色。梅本立舉例說,長官命令15分鐘後集合,集合時缺了一人,長官就會懲罰全體,為什麼?「因為軍隊要有合作精神,每個軍人都必須團結合作」。有時,長官還會「找茬,看似無理取鬧,其實也不是有心這麼做,而是要培養你服從命令的習慣」,時時刻刻服從命令,這是軍隊能夠作戰的最基本條件,軍人的第一職責。

美國這種自願加入的軍隊為什麼會出現逃兵,美軍又是怎麼處理的?梅本立說,逃兵一般有幾種可能性,第一種就是軍隊訓練太苦了當逃兵,這種情況是最多的,尤其現在的自願兵都很年輕,對軍營生活思想準備不足,受不得委屈,但一般都發生在新兵訓練的時期。而小麥已經通過了新兵訓練,從目前情況看,疑似她對軍中生活、體制適應不良,才藉休假外出後不歸。

美國當逃兵後果嚴重

至於美軍對逃兵的處理。梅本立說,通常要根據逃兵行為的嚴重程度,要看她擅離職守的理由是什麼。軍隊的紀律很嚴格,即便是「自願當兵」,軍隊也不是「你想走就走的」,已經簽下三年的合約,逃兵就要被懲罰。

這種情況下,由軍事法庭的法官判處,如果你的理由不充足,就要面臨包括「軍中監禁」在內的刑罰,程度較輕、歸隊較快的,可能判處若干天重工,總之有懲罰,但可能無需坐牢。除非證明有精神方面問題,不適應當兵,可能會解除軍籍,但屬於「不榮譽退伍」,無法享受退伍軍人福利。

唯一例外的是,當你完成3年兵役,自願再續簽3年合約,若在續約期間退出,把優待金退回軍隊,「不會有大罪」。否則,擅離職守屬於罪行。戰時對擅離職守的處罰更嚴重。

非戰爭期間,逃兵的前景雖然比當年要好一些,但也會有嚴重後果。梅本立說,雖然軍隊不會主動派人「抓回來」,但是逃兵將來很難找工作,雇主一做背景調查就會知道,有逃兵記錄,不得復學、不得出國、不得申請福利,使用信用卡時,行蹤也會被軍隊掌握。除非一輩子隱姓埋名,找一些不看個人簡歷的工作,在唐人街打工。

中華公所秘書譚煥瑜也認為,「逃避不是辦法」,希望她能儘快聯繫母親,也可以找中華公所或華裔退伍軍人會,「現在回歸部隊還Ok,懲罰不會很重,否則一旦被軍隊找到、查處,懲罰會加重。」

梅本立說,家人報警尋人,應該會有幫助,但需要部隊出「失蹤」證明。◇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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