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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同情到敬佩 大陸律師眼中的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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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18年前的「4·25」法輪功萬人中南海和平大上訪,開啟了法輪功反迫害的序幕。法輪功學員在十八年中,堅持不懈地向社會各界講述法輪功真相,揭露中共謊言,大陸律師見證了法輪功在打壓下越來越壯大,並傳遍全世界。他們從開始因同情走近法輪功到後來敬佩法輪功,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也是成百倍增長。

律師:法輪功在打壓下越來越壯大

曾擔任「中國律師觀察網」網絡編輯、湖南知名公益維權律師姬來松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4·25』我認為就是一個和平靜坐示威,後來遭到江澤民政府打壓比較厲害,現在的政府對這個事情,在公開的報導基本上不怎麼提了。」

「4·25」和平大上訪至今18年,他表示對法輪功團體有兩點認識:「首先法輪功沒有因中共政府打壓而屈服、懼怕,也沒有被它們消滅,反而越來越壯大,並傳播到全世界。第二點,我覺得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很符合中華的傳統美德,所以政府的打壓我覺得沒有道理的,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在踐踏法律。」

姬來松還談到法輪功學員給他留下的印象,「我所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我覺得他們都是很謙和、很善良、也是很勇敢的人。在代理案件之前我也接觸過,我對他們的印象一直很好。」

為法輪功辯護的維權律師成百倍增長

這十八年來,法輪功學員反迫害所展現出的風貌也令大陸律師感動。北京知名維權律師黃漢中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法輪功修煉者雖然長期受到打壓迫害,但他們仍然堅定信仰,很感動我們。在目前整個社會普遍缺失誠信的情況下,這個群體在跟社會上其他成員打交道的時候,他們能信守承諾,這一點給我們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也認為,當年的「4·25」,應該說是法輪功群體按照憲法規定的示威權利表達自己的宗教信仰,符合憲法,也符合現代法治國家倡導的人權理念,不存在違法問題。

黃漢中介紹:「這十八年來,敢於為法輪功群體辯護的律師,十幾年前僅僅幾個,現在起碼有數百位律師奔走在第一線,不屈不饒地為受到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在法庭上、在法庭之外大聲疾呼。」

他還認為:「因為法輪功群體和清醒的律師對這場迫害進行不屈不饒的抗爭,鎮壓所造成的嚴重恐怖氣氛也慢慢地被衝破了。這種抗爭也推動了中國法治、推動了中國人權的進步。」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程海表示,既然他們選擇做律師,作為律師的職責,就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法律正確實施。「你不能見火不上,見敵情退縮當逃兵的。」

律師:鎮壓法輪功 中共無法無天

由於律師在第一線辦案,他們對中共發動這場鎮壓運動導致中國社會司法大倒退,感受尤為深刻。

程海律師介紹,2007年他開始介入法輪功案,打壓也非常嚴重。在大連代理法輪功的「安鍋案」時,他就曾被警察打了三次,一次在看守所,二次在法院。

因介入法輪功案一些律師被打外,不少律師的執照也被吊銷。

張贊寧律師認為:「對待法輪功案,中共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這種地步,法律完全是兒戲。法輪功案庭審中出現合議庭成員造假,由『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等機構)』人員充當書記員和陪審員;『610』口授:『法輪功上訪不接待,申訴也不受理』的規定;甚至警方為了達到辦案的數量,任意構陷法輪功學員,抓人;在身分證上做手腳隨時監控抓人;對法輪功學員動用酷刑迫害。」

就他代理一個案子中,5名法輪功學員,2人被迫害致死,3人被打致殘,而且他們把案子向有關部門申述,不被受理。

中共酷刑「穿心槓」其中一種示範圖(明慧網)
中共使用的其中一種酷刑「穿心槓」示範圖(明慧網)

律師揭穿中共炮製的謊言

中共為了鎮壓法輪功,鋪天蓋地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陷,炮製了「練法輪功導致1400多例致死致殘」和「天安門自焚偽案」等謊言,以挑起社會對法輪功的不理解和仇視。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程海表示,法輪功教義裡面、書裡面是禁止殺生的,自殺、自焚這都是一種殺生的行為。所以不管行為是不是有,都不能歸咎於這個信仰。

他以中共政府散布仇恨的「天安門自焚案」為例,指其中好幾個疑點表示明顯造假,「包括王建東自焚時,頭髮像戴帽一樣完好,警察背滅火器很快就趕到,在兩腿之間裝汽油的塑料瓶沒有損壞、沒有爆炸,這是不現實的。」

他還強調,中國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就不能定為犯罪。中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中沒有說法輪功是「X教」。

張贊寧介紹:「江澤民在1999年10月份對法國《費加羅報》發布一條消息,當時《人民日報》有轉載,說煉法輪功的人中有『1400多例』死亡。我在為法輪功辯護的時候,我也說到過,這完全是構陷栽贓。」

「因為你(中共)掌控國家的媒體、掌握所有的信息資源,完全可以確認每一例,而不應該是籠統的1400多例;就算當時還不能到個位數,後來也應當補充完善。因為法輪功還在,如果有問題的話,隨著時間的推移,它(中共)應該要增加死亡的人數,但是現在18年過去了,這1400多例沒有增加,因此說明這個數字完全是假的、誣陷的。」

他還表示,由於這場鎮壓運動,對7,000萬的法輪功群體有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遠遠超過這1400多例吧。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所造成的這個危害是相當大的。

天安門自焚偽案中在王進東自焚時,警察拿著所謂的「滅火毯」,卻垂在王進東的身後,垂在下面,是在做戲,不是在救「火」。(視頻截圖)
在天安門自焚偽案中,王進東自焚時,警察拿著所謂的「滅火毯」,卻垂在王進東的身後,垂在下面,是在做戲,不是在救「火」。(視頻截圖)

律師:審判江澤民是早晚的事情

破壞法律實施罪是中共隨意逮捕,和肆意非法給法輪功學員判刑最常使用的罪名。張讚寧表示,利用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很荒唐,「破壞法律實施罪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必須具體指出它破壞了什麼法律,這條法律叫什麼名稱,破壞了其中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這才叫破壞法律實施。」

他強調:「法輪功根本就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相反的,江澤民的行為才是真正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因為他具體就破壞了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宗教信仰是受憲法保護的,所以我在法庭上公開指責是江澤民具體破壞憲法、破壞法律實施。」

一些常年代理法輪功案的維權律師,他們不但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而且直接在法庭上公開指江澤民違法。

張讚寧接受大紀元採訪時介紹:「2015年我為鎮江市句容縣法輪功學員陸秀軍做無罪辯護時,就公開在法庭上指控江澤民犯罪。」

就江澤民被指控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移植的罪行,張贊寧律師表示,「江澤民完全構成了反人類罪行,他做了這樣的惡事就應該受到相應的審判,審判他是早晚的事情」。

2015年9月4日澳大利亞法會期間,全澳部分法輪輪功學員舉行聲援訴江集會遊行。(駱亞/大紀元)
2015年9月4日澳大利亞法輪功法會期間,法輪功學員舉行聲援訴江集會遊行。(駱亞/大紀元)

律師:大家都知道誰才是法律的踐踏者

法輪功學員在這長達十八的反迫害中,堅持不懈地向世人、向社會方方面面的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揭露中共謊言。很多律師都認為,現在的環境已經比以前有所改善,部分地方開始出現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現象。

程海介紹,從去年到今年,他手頭就有七個這種案例:「現在我們接觸的很多案件中,公檢法人員,特別是檢察院、法院,聽取律師意見,作出實際無罪的處理,目前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他同時表示,各地情況不一樣,有些地方違法處理法輪功案還是比較嚴重。

姬來松律師也有同感,他表示:「我覺得比以前應該是有所好轉,因為以前可能迫害法輪功的人覺得有理,現在參與迫害的人可能也只是例行公事。大家都知道誰才是法律的踐踏者,誰才是宣揚真和善這些傳統的美德。所以我認為在這方面,一般的民眾、包括公檢法的人他們其實也很清楚。」

他還披露:「前兩天我的律師朋友余文生代理的法輪功案,檢察院也已經撤回了。這名當事人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

黃漢中律師則認為:「雖然中國大陸人權、法治的寒冬並沒有過去,但是畢竟我們有那麼多追求人權、追求法治的種子正在發芽,這是一個好的現象,還是有希望。」#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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