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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面面觀 系列

購買建築契約 保障屋主、承包商

屋主與承包商購買建築契約,能保障自身權益盡量不受到損失。(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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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15日訊】文:朱健沖・執照建築檢驗師Building Inspector
我來介紹一下啥是契約(Bond)?以及Bond在施工(Construction)時的作用。在建築法規(Construction Law)上Bond分為若干種:

付款契約(Payment Bond):屋主購買,保證屋主對承包商絕對會領到款項,不拖欠款。承包商(Contractor)會拿到錢!

合同契約(Contract Bond):是裝修的承包商購買,金額和承包項目的總和,它保證承包商會履行合約,工程絕對不拖時,絕對如期完工,如果半路偷跑,工程沒有限時完成,損失由銀行的契約賠償。

許可證契約(License Bond):只有15,000美元,每一個承包商都要購買。什麼時候可以領取屋主的損失呢?首先是有效的的License,工程有寫合約。只要承包商跑路,工程做得差,有瘕疵,都可以向契約公司投訴,要求賠償損失!

不過我也要提醒,人與人之間失去了誠信,簽再多的合約,買再多的Bond都是多餘的。最後還是銀行賺去,承包商與屋主都是輸家!

兩個案例分享:
第一單灣區工程糾紛在聖荷西(San Jose),總工程費9,000元,前庭院車道(Front Yard Driveway)鋪設水泥。我一再強調,水泥面不可平坦,或是凹陷,結果這個車道中間一段凹陷,造成積水。屋主不滿意,拍攝相片,然後投訴到承包商的Bond公司。對方一星期之內回覆,立刻通知承包商將車道打掉重做。這一仗,屋主赢了!

第二單灣區工程糾紛,承包商控告承包商。首先都是有效的執照,雙方都有訂合約,電工工程做完,總包不付錢,因為總包說工程尚未檢驗(Inspection),不知過不過,所以不付錢。電工分包商拿不到錢,只好向Bond公司求助!

結果總包商只有乖乖的付錢。工程做完,你就要付錢!

※舊金山灣區讀者有建築裝修相關疑問,可上Facebook查詢「Construction建築裝修交流版」,有更多訊息與問答。以上訊息感謝朱健沖老師提供刊登。

本文刊載於舊金山5月13日家居專版,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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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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