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發布情報法草案 分析:將人權迫害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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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採訪報導)中共人大於5月16日發布《國家情報法》徵求意見稿。評論認為,這可能把過去中共權力部門一些侵犯人權的非法作法合法化了。對中國大陸人權現狀來說釋放的是一種不良信號。

根據《中國國家情報法(草案)》內容顯示,該法將銜接已經出台的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等。法案稱,在調查國內外個人和團體時,只要「經過批准,經出示相應證件」,情報部門便可以進行審訊和搜查,即「可以向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了解、詢問有關情況,查閱或者調取有關的檔案、資料、物品」。該法案沒有說明要經過什麼人的批准。

根據這項草案,僅僅「經過批准,經出示相應證件」,情報人員可以進入「管制區」,並「享受通行便利」。同時,當局可以建議海關和邊防進行檢查,對於阻礙其工作或者泄露相關國家機密者,將予以15天的「行政拘留」。

美國之音的報導說,在西方國家,這類行為往往必須經過獨立司法程序的批准。

德國之聲評論道,西方國家政府曾公開對中共的安全措施表示反對,認為其中對國家利益的定義過於籠統,並警告這可能用來對付異議人士。

評論:中共將侵犯人權合法化

時事評論員唐靖遠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中共在國內發生的很多事情上撒謊,或將事件作為國家機密加以掩蓋,但往往外國記者、媒體及相關人士會揭露或報導。以前中共只有採取非法的手段進行抓捕,但人大出台情報法,實際就是把過去中共權力部門一些侵犯人權的非法作法合法化了。

唐靖遠認為,這對中國大陸人權現狀來說毫無疑問釋放的是一種不良信號。如情報部門可以依據情報法合法地扣押外國公民。現在出台的情報法,和以前出台的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明顯地是把民眾的空間收得更緊更小,主要起這個作用。

最新公布的草案中說將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分工協作、科學高效的國家情報體制」。分析認為,這次國家情報法的最終落地,將使中國國家安全、情報工作更加系統。

中共近年來陸續制定、通過了有關國家機密和安全的一系列法律,其中包括去年通過網絡安全法,2015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以及 2014年通過反間諜法。#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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