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灣零食蝦味先使用過期原料 4款下架

人氣: 139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7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5月18日赴高雄市大寮區稽查裕榮食品,於現場查獲5款產品使用過期原料,現場封存過期原料及產品共計約2,371.5公斤,宣布4款蝦味先、1款大豆養生粉,即起全台下架。

台灣零食蝦味先涉用過期原料 4款下架
台灣食藥署5月18日赴高雄大寮區裕榮食品稽查,查獲5款產品使用過期原料,圖為違規產品-蝦味先墨西哥煙燻。(食藥署)

台灣食藥署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稽查裕榮食品,於現場查獲逾期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用於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5項產品。

台灣零食蝦味先涉用過期原料 4款下架
台灣食藥署5月18日赴高雄大寮區裕榮食品稽查,查獲5款產品使用過期原料,圖為違規產品-蝦味先蜜烤魷魚。(食藥署)

食藥署表示,因5項產品使用原料已過期,市面上4款蝦味先產品、一款大豆養生粉需全面下架,5月20日0時前應完成下架不得販售,食藥署責成並督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移請產品下游業者所轄衛生局協助儘速完成後續回收作業。

台灣零食蝦味先涉用過期原料 4款下架
台灣食藥署5月18日赴高雄大寮區裕榮食品稽查,查獲5款產品使用過期原料,圖為違規產品-蝦味先泡菜。(食藥署)

食藥署說明,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的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可復依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款;食品業者應遵守本法第7條第5項的規定,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台灣零食蝦味先涉用過期原料 4款下架
台灣食藥署5月18日赴高雄大寮區裕榮食品稽查,查獲5款產品使用過期原料,圖為違規產品-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食藥署)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添加物及原料,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高雄市衛生局及市府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如有購買涉案產品可向通路商提出退換貨要求,如有若有退換貨被拒衍生之消費爭議,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台灣零食蝦味先涉用過期原料 4款下架
台灣食藥署5月18日赴高雄大寮區裕榮食品稽查,查獲5款產品使用過期原料,圖為現場封存照片。(食藥署)

責任編輯:林琮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