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電腦商被黑庭審理 家屬律師控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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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26日訊】沒有律師到庭辯護、沒有旁聽民眾監督、家屬被無理擋在法庭外……,2017年3月27日下午2點,黑龍江七台河桃山區法院在七台河市看守所對電腦商、法輪功學員李葆華採取封閉式強制性的黑庭審理。

4月24日,李葆華委託律師控告桃山法院劉曉燕等人的違法行為,已構成瀆職等罪名。目前,家屬、律師、當事人李葆華一起控告法院違法,並將控告信郵寄至相關部門。

據明慧網報導,2017年4月27日,距離李葆華被非法開庭後僅一個月時間,李葆華的辯護律師王振江接到桃山法院誣判李葆華3年6個月,處罰金3000元的一審判決書。

2016年5月8日上午8點多,李葆華在自家經營的電腦商店,被七台河市戍企分局桃山派出所王楊、李萬金等人綁架到桃山派出所,並被非法審訊、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商店的往來帳本至今不予歸還,導致電腦商店被迫關門。

李葆華(明慧網)
李葆華(明慧網)

律師被法院刁難 無法履行辯護職責

2017年3月22日,桃山法院對李葆華第二次非法開庭時,律師對於非法安檢據理力爭,最終進庭參加辯護,但由於法院違法致使庭審無法進行,法官劉曉燕宣布休庭,3月27日繼續開庭。

律師當即表示:「自己在內蒙古商都的另一案子早就定下3月27日開庭,已收到開庭通知,希望劉法官更改開庭時間。」劉曉燕不聽律師解釋,說:「那是你的事,27號你若不來,我們照樣開庭。」

律師當日又給劉曉燕發短信說明27不能出庭的原因,當天用EMS快遞將27號不能出庭的書面材料說明和內蒙古商都法院的開庭通知書一併郵寄給劉曉燕。

然而劉曉燕對辯護律師的意見置若罔聞,3月27日的下午兩點,對李葆華進行了封閉式黑庭審。

4月24日,王振江律師趕來七台河看守所,會見到李葆華,得知了李葆華被非法黑庭審的整個過程。

3月27日下午兩點左右,李葆華被帶到看守所的一個審判庭,法庭內只有法官、公訴人和法警,李葆華表示:「沒有律師到庭辯護,不能保證我的合法辯護權利,堅決不同意開庭,法官劉曉燕強迫開庭。」

李葆華被多名法警強行拖到被告席,動彈不得。這時法官吩咐宣讀起訴書,走過場,整個過程不到10分鐘,就結束開庭。

明慧網評論說,這10分鐘充分見證了桃山法院劉曉燕、桃山區檢察院公訴人姜林等人踐踏法律、破壞法律的實施、剝奪當事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

43歲的李葆華,是七台河市電腦城的個體經營老闆,曾因疾病纏身而學煉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因堅信「真、善、忍」,大學畢業後儘管他成績優異卻沒有單位敢聘請他。

因不放棄修煉,李葆華曾7次被非法抓捕,勞教3年,2003年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在獄中他受到酷刑摧殘,奄奄一息。他的母親因此患上心臟病,父親是癌症手術切除患者,妻子在孤獨與寂寞中艱難度日。#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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