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猝死傷痕累累 廣西村民遊行要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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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28日訊】廣西南寧,鳳山縣鳳城鎮京裡村一壯族村民,被刑事拘留二十天後,5月26日離奇死亡。看守所向死者家屬解釋,死者羅繼標死於疾病,但無法解釋身上的傷痕,村民們見狀大感憤怒,前往縣城遊行示威,促當局交代事件真相。

羅繼標委託的代理律師吳良述發表聲明稱,羅繼標死因嚴重存疑,有關當局必須交代死亡真相。

廣西律師吳良述就其當事人羅繼標在看守所羈押期間離奇死亡,而且屍體全身帶傷,於5月27日發表律師聲明稱,其當事人羅繼標,55歲,原身體健康。鳳山縣公安局於5月4日以涉嫌「鬥毆」,對其刑事拘留,羈押於鳳山縣看守所。

26日下午4點許,家屬接到消息稱「羅繼標死亡!」。後家屬和公眾陸續發來羅繼標遺體照片和視頻,可以從遺體上看出額頭、前胸、腳背等,有多處明顯的傷痕,雙臂腋下有明顯勒痕,口鼻青紫烏黑有血跡,其中雙腳膝蓋一帶傷痕較嚴重等。不過,以上傷情在本律師於5月8日會見時完全不存在,羅繼標當時也沒有反映受到過任何傷害。

吳良述律師27日下午,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採訪時表示,他於5月上旬會見當事人時,並未發現羅繼標有傷痕:「我在5月8日到鳳山縣看守所會見過他。當時他的狀況良好,沒有任何外傷。他也沒有向我反映有被毆打或者刑訊逼供。但是,當時有公安人員在場監視,也有可能他被毆打,但是不敢說」。

正在外地出差的吳良述說,他已看到羅繼標的親屬提供的相關視頻與圖片。他說:「現在的疑問是他的頭頂、頭部、額頭、胸部,雙腳的腳背,小腿膝蓋,有多處非常明顯的傷痕。很顯然是外力作用所造成的傷害。現在公安機關說他(羅繼標)突發疾病,有的說是腦梗死,有的說是心臟病,有的說是食物中毒,他們什麼說法都有。昨天我接到這個消息以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到縣公安局、看守所去問了」。

事發後,京裡村村民拉橫幅在縣城遊行示威。抗議橫幅寫著「鳳山縣公安局抓人拘留,打死在看守所,還我人命」,等,受訪者提供的視頻中,羅繼標的額頭、膝蓋等多處有傷痕,親友在現在痛哭。指看守所公安草菅人命。

羅繼標的女兒羅女士對記者說,看守所人員謊稱她的父親患疾病送醫院搶救,當他們在送醫院途中攔截看守所車輛時,發現父親已經停止呼吸,而且身上都是傷:「他們(看守所)在我們縣裡面以一個橋上交接,110和120的車交接。我們發現了,問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都沒有通知家屬,其實我爸爸已經去世了。然後他們假裝去醫院搶救。縣裡醫院去接我爸爸的時候,知道我爸爸去世了,不想去,政府就施壓」。

羅女士說,她的父親羅繼標和幾十戶村民居住的房屋附近長期半夜施工,機械噪音擾民。去年8月30日晚十點多鐘,前往勸說施工方停止夜間施工,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今年5月4日,羅繼標被警方刑事拘留。8日,代理律師吳良述向鳳山縣公安局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但沒有料到父親在看守所離奇死亡。

羅繼標的妹夫謝先生說,親屬強烈懷疑官方的說辭,要求法院鑑定:「我們家屬最懷疑的是他身上有傷痕。他的嘴唇烏黑,他的胸部,好像被繩索勒過度痕跡,兩個膝蓋有下跪的傷痕。我們家屬想找法醫鑑定」。

吳良述律師在聲明中表示,他的當事人羅繼標死因嚴重存疑,其家屬和律師有權利知道一切真相,在所有死因調查過程中,家屬或者委託的人員有權利全程參與。吳良述律師要求獨立機構負責對死者遺體進行鑑定,並要求看守所提供監舍內的原始錄像。

羅繼標的臉上傷痕。(家屬提供)
羅繼標臉上的傷痕。(家屬提供)
羅繼標腿上的傷痕。(家屬提供)
羅繼標腿上的傷痕。(家屬提供)

(自由亞洲電台,原標題:廣西村民看守所猝死傷痕累累 官稱「病死」村民遊行示威)

責任編輯:文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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