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法輪功學員戶外煉功被抓 檢察院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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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01日訊】近期,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錦山鎮法輪功學員白彥賓,因在室外煉功被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30天後,赤峰市檢察院不予批捕,白彥賓安全回家。

據明慧網報導,2017年4月11日早晨5點多,白彥賓穿著煉功服在當地廣場煉功,隨後打出有關法輪功信息的橫幅時被警察綁架。

同日上午7點多,有二十多名國保、警察闖到他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手機及寫有法輪功真相的三百多元錢幣。

白彥賓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15天到期,家屬去拘留所要人,被告知已經轉為刑事拘留,此後白彥賓被一直非法關押在看守所。5月12日,因赤峰檢察院不予批捕,白彥賓回到家中。

報導說,在大陸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們認為: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無罪、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依據中共現行的《警察法》、《檢察官法》、《法官法》、《刑法》等法律,公檢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無證搜查、隨意抄家、延期留置、非法拘留批捕、違法審判等,都是執行違法的決定或命令,應受刑事制裁。

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此外,中共公安部宣布的十四種邪教中至今也沒有法輪功。

1999年10月30日,中共人大常委會頒布全國人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沒有提到法輪功。

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也沒有提到法輪功。

從今年初開始,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在局部地方出現鬆動,包括遼寧、廣東、安徽、江蘇、湖北、四川、河北等地區的法院退案或檢察院對這些案例不予批捕、不予起訴、撤訴等,被抓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但整體迫害形勢依然嚴重。

1992年,法輪功在中國公開傳出,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基礎的修煉準則,福益家庭和社會,提升了大眾及社會道德。近二十年來,法輪功在海内外所獲各國政府的各類褒獎和支持信函數千份。

1999年7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凌駕於憲法之上,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其鎮壓政策一直維持至今。#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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