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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拚綠能首都 綠電優先供地方用

雲林縣政府繼與德商、馬來西亞商等陸續簽署綠能投資案後,今天與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未來在地綠電將可優先提供地方使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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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8日訊】雲林縣政府繼與德商、馬來西亞商等陸續簽署綠能投資案後,今天與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未來在地綠電優先供地方使用,盼從農業首都轉型為綠能首都。

雲林縣政府宣示兼顧農業首都及綠能首都,4月24日與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簽下新台幣2000億元投資額後,5月2日再與泰國及馬來西亞合資的旺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投資總金額也是約2000億元。

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指出,4月開始就針對綠能的發展,做了整合性的工作,跟很多民間的企業有積極合作,希望從農業首都轉型為綠能首都。綠電交易扮演重要的角色,雲林縣想要變成「風光」城市,讓產業徹底轉型,未來也會持續跟民間業者合作。

丁彥哲表示,因應電業法修正,地方政府在推廣電力產業上便擔任重要角色,包括未來透過再生能源憑證機制及地方自治條例等工具,要求用電大戶採購一定比例綠電,並讓在地綠電優先提供地方使用,除了歡迎WPD達德能源集團外,其他廠商也非常歡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長劉明忠則表示,為了讓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提高到20%,呼應電業法綠電交易以及電業自由化的宗旨,今年第2季也將發出首張示範再生能源憑證。劉明忠認為,雲林縣豐富的太陽能、風能及沼氣生質能,將支持台灣綠色供應鏈的發展。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也樂見相關業者與政府攜手帶來的相關進展。他表示,台灣目前發電依賴石化能源82%、核能12%,再生能源僅佔4.8%,再生能源不到10年要提高到2025年的20%,需要各方配合。他建議WPD也能夠結合在地產業鏈,增加在地投資,擴大產業發展。(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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