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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看病 你必須了解的幾項權利 

《病人權利法案》規定, 病人住院期間的隱私和有關醫療的所有資料和記錄都受到保密。 (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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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7日訊】來到美國,很多人生病卻不敢到醫院或診所看病,更有人長期忍受病痛折磨,錯過最佳治療時機而追悔莫及。對此,紐約華人家庭科醫生莫声杰表示,新移民面臨中美文化差異,要了解一些基本就醫權利,更好地為健康守門。

紐約天天診所院長、家庭醫生莫聲杰來美前,曾在中國任醫院主治醫師,來美後完成西方醫學專業教育,並曾任職於錄取條件極為嚴格的美國聯邦司法部。他結合多年門診經驗以及美國《病人權利法案》(Patients Bill of Rights)等規定,講解其中的一些權利。

1. 院方必須提供翻譯服務

來到美國,很多移民擔憂語言溝通問題,輕易不敢去醫院。莫醫生說,無論急診還是一般醫院,病人有權使用自己能夠理解並願意使用的語言,而院方包括醫生或護士必須提供相應的語言服務,進行診斷、解釋和治療。

紐約州有明確規定:「如果您有任何原因不理解,或者您需要幫助,醫院必須提供援助,包括一名翻譯。」莫醫生解釋,你只要和醫生講明要求普通話(Chinse Mandarin),如果沒有現場翻譯,也會有電話進行三方通話翻譯。

2. 個人隱私必須受保護

你不想讓更多人知道你的病情或其它隱私,醫生會不會把它透露給你的朋友或同事?《病人權利法案》規定, 病人住院期間的隱私和有關醫療的所有資料和記錄都受到保密。

比如一名12歲的女孩由媽媽帶到醫院做檢查,結果顯示女孩已經懷孕,這時醫生沒有權利把這一信息告訴女孩父母和其他人。同樣,病人的其它病情,就連醫生之間也不能互相透露和談論。莫醫生說,對病人信息的保護非常嚴格,如有違反,醫生可能「飯碗不保」。

3. 不受種族歧視

在美國,病人是醫療主體,一切圍繞病人的需求而展開。《病人權利法案》規定,病人有權利接受妥善而有尊嚴的治療,並不因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殘疾、性取向、或付款來源而受歧視待遇。莫醫生提醒大家,病痛難忍,救治勢在必行,無須擔心因族群不同而被醫生或護士另眼相看。

4.病人有權拒絕治療

同時,病人也有權利拒絕某項檢查、治療或藥物,醫生必須尊重病人的決定,但應告知可能產生的結果。對此,莫醫生說自己在臨床中,當有病人拒絕接受某種治療或藥物時,他都要遵循自己的職責,向病人耐心解釋拒絕治療可能對健康帶來的影響和風險,繼續建議並向病人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專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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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診所院長莫聲杰。(大紀元)

紐約天天診所院長莫聲杰。身為家庭醫生,莫醫生多年如一日力爭為別人的健康守門,而自己的健康不免遭到威脅。幾年前在體檢時,莫醫生被查出罹患腦瘤。四次核磁共振,見證了腦瘤從出現到消失的全過程。正是因為一點一滴中默默堅守了一份責任和良知,病魔最終悄然離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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