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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7月起 澳人網購千元以下商品需繳消費稅

從明年7月1日起,澳洲聯邦政府將對網購商品徵收消費稅,這意味著該新稅法一旦生效,海外網購者的費用將立即上漲。澳洲目前的消費稅為10%。(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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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報導)澳洲消費者長期享有在海外網站購買1,000澳元以下商品免繳商品消費稅(GST)的優惠即將結束。從明年7月1日起,聯邦政府將對此類網購商品徵收消費稅。這意味著該新稅法一旦生效,海外網購者的費用將上漲。澳洲目前的消費稅為10%。

根據政府新規,所有向澳人年售貨超過7.5萬澳元的海外公司均需向澳洲稅務局(ATO)註冊,為1,000澳元及以下的商品繳納消費稅,其中包括電商平台銷售和通過轉運商出售的商品。

一年向澳人出售商品金額低於7.5萬澳元的海外公司,將不受新規定的影響,而價格超過1,000澳元的商品因為將受到現行邊境稅、關稅和進口清關程序的限制,因此也不受影響。

這一新規定的實施是為了確保澳洲消費者從網上訂購的低價進口商品和澳洲境內的商品按相同的稅率納稅,為澳洲當地商家提供一個能和海外公司競爭的更公平的市場環境。目前,在澳洲境內出售的商品均需繳納消費稅。

澳洲的網上購物近幾年來一直在穩步增長,預計這一趨勢將繼續下去。澳洲國民銀行(NAB)的調查發現,截至2017年3月的一年中,澳人花費了220億澳元用於網購,比上年增長9%。

澳洲稅務局助理局長羅夫(Kate Roff)說:「澳洲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各種各樣的產品,包括衣服、家電和其它商品已是非常普遍。新政策將需要這些海外公司,包括電商和轉運商繳納(和澳洲境內產品)同樣的消費稅,從而使澳洲人購買的所有商品在繳稅上保持一致。」

如果只是公司對公司之間進行的銷售,海外商家則不需要向澳洲稅務局註冊。已經註冊的公司如果是對公司進行銷售,只要對方提供ABN(澳洲商業編號)和消費稅登記通知書,出售商品就無需繳納消費稅。#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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