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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拍猴子爭版權?攝影師告破產 想遛狗維生

【大紀元2017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蘇琳編譯報導)你的自拍照,著作權當然歸你所有,但如果是動物用你架設的相機拍了幾張自拍照,版權到底歸按快門的動物,還是歸你呢?

這個問題聽上去離奇得像個笑話,但英國動物攝影師大衛.斯萊特(David Slater)多年來就爲這個問題官司纏身,近日竟然宣告破產,已經在計劃以後幫人遛狗維生了。

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近日,美國舊金山的上訴法院就猴子是否擁有自拍版權的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攝影師在英國威爾士的家中觀看了直播。他既沒錢飛去旁聽,也沒錢更換破舊的相機,更不要說支付辯護律師費,全因這隻按快門的黑獼猴在2015年「起訴」了他。

故事還要從2011年說起。當時斯萊特前往印度尼西亞的蘇拉威西島(Sulawesi),花了好幾天時間拍攝一群獼猴。斯萊特一直認為,是他哄著猴子一邊看廣角鏡頭一邊按了快門,這張猴子眼睛大睜的特寫完全是他努力的結果。「這不是猴子的驚喜舉動,需要很多知識和耐心,也伴隨著汗水和苦惱。」他說。

幾個月後,他出版了《野生動物的個性》(Wildlife Personalities)一書,以這隻猴的另一張自拍照做封面,書中還收有其它黒獼猴的自拍照。隨著照片暴紅,他賺到了幾千英鎊,旅行開銷都補足了。

2014年,他要求Techdirt博客和維基百科停止未經授權使用照片。兩個網站都拒絕了,原因是按快門的是猴子而不是他。美國版權主管部門隨之表態,動物不能擁有版權。

身爲獨立攝影師的斯萊特有個7歲的女兒要養,生活並不容易。他說,這是每個攝影師都夢寐以求的一張照片,「如果每個人每次使用都能付我1英鎊,那我現在兜裡可能已經裝了4000萬」。然而一度觸手可及的穩定收入卻插翅而飛了。

這還不算,他的麻煩事才剛剛開始。

2015年,善待動物組織「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簡稱PETA)替這隻黑獼猴向斯萊特伸張動物權利,原告身分是6歲的公猴「鳴人」(Naruto,《火影忍者》角色)。PETA訴稱,「鳴人」才是合法的版權所有人,照片的版權收入應用作黑獼猴種群保護。

法官去年裁定,版權法主體不包括動物,且原告未出庭。而該組織又上訴到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於是有了近日的口頭辯論。

這場圍繞作者歸屬的法律之爭,將史萊特捲進去好幾年,「深陷其中」。「我在努力成爲網球教練,甚至還在計劃著幫人遛狗。我掙的錢都不夠交所得稅的了。」近日他向《衛報》訴苦說,自己連一輛車都買不起;要是今天死去,留給女兒的只有破相機和不值分文的版權。

這個爭論點包括PETA與「鳴人」的關係是否近到可以代表它上庭,給猴頒發版權認證有無必要,以及它沒得到版權的話是否真的會受損害。法官對該組織的提法不以為然:「猴子的世界有什麼合法、非法可言呢?」「它能有什麼收益呢?什麼也得不到。」

自拍照出版方的辯護律師也代表斯萊特提出,該組織可能沒認對猴。斯萊特說,「我確知照片中的是母猴,也不是那個年齡。」在他的個人網站上,這隻拍照的猴被標記爲艾拉(Ella)。他說,是不是照片中的猴在起訴他,在法律程序中「當然很關鍵」。

讓斯萊特欣慰的是,這張照片的轟動效應給蘇拉威西島帶去了很多遊客,真的幫到了瀕臨滅絕的黑獼猴。他希望,這張照片可以繼續帶動生態旅遊,讓當地人認識到應該讓那群猴好好活下去,「畢竟這一直是我的初衷」。

責任編輯: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