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公論用兵與治國

作者:慧淳

春秋-蟠虺紋鼎。(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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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昔晉文公將與楚人戰於城濮,召咎犯而問曰:「楚眾我寡,奈何而可?」咎犯對曰:「臣聞繁禮之君,不足於文;繁戰之君,不足於詐。君亦詐之而已。」文公以咎犯言,告雍季,雍季曰:「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焚藪而田,豈不獲得?而明年無獸。詐偽之術,雖今偷可,後將無複,非長治久安之道也。」

文公用咎犯之言,而敗楚人於城濮。反(同返,指返回國後),而為賞,雍季在上。

左右諫曰:「城濮之功,咎犯之謀也。君用其言,而賞後其身,或者不可乎!」

文公曰:「雍季之言,百世之利也;咎犯之言,一時之務也。焉有以一時之務,先百世之利者乎?」

孔子聞之,曰:「臨難用詐,足以卻敵;反(同返),而尊賢,足以報德。文公雖不終,始足以霸矣。」(《呂氏春秋.孝行覽第二》)

【譯文】

昔日,晉文公將要與楚軍,在城濮交戰,召見咎犯(人名)問計說:「楚軍人多,我們人少,怎樣才好呢?」咎犯說:「我聽說:多禮的君主,如何文飾,都不過分;多戰的君主,如何欺詐,仍是不足。作戰要想取勝,不過用計策、欺詐而已。」

晉文公將這番話,告訴了雍季。雍季說:「淘乾河水捕魚,肯定能捕到,可明年就沒有魚可捕了;焚燒樹林而狩獵,肯定有收穫(得到野獸),可明年就沒有野獸可得了。欺詐、虛假的策略,現在雖然能僥倖得逞,以後就不行了,這不是長久之計。」

晉文公聽從咎犯之言,在城濮擊敗了楚軍,回國後論功行賞時,卻將雍季排在第一位。

大臣們勸諫說:「城濮之戰的勝利,應歸功於咎犯的謀略。主公您用其言取勝,卻後賞賜他(首賞了雍季,次賞了咎犯),這樣不可以吧?」

晉文公說:「雍季的話,可以帶來百世的利益。咎犯之言,只可一時之用。哪有將一時之用,放在百世利益前面的呢?」

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就說:「臨急使用詐偽的方法,足以取勝。尊崇賢才,使用長久之計,足能彰顯德行,以利百世。晉文公雖不能從始至終依王道而行,但足可以稱霸諸侯了。」

【評述】

俗話說:「兵不厭詐。」但詐偽的方法,只是在敵強我弱的特殊環境下,不得已而臨時採用。如果以詐偽的方法治國,想要國運興隆、長治久安,是不可能的。歷史一再給出了證明。可以想見,君主一旦失信於民,失信於天下時,他還有多少周旋的餘地呢?

詐偽的方法,有時確實能夠帶來一些軍事上的(以及爭鬥中的)勝利,但一兩次軍事上的、以及爭鬥中的勝利,並不代表國運的強盛。縱觀歷史,有多少兵強馬壯的驕橫帝國,憑藉著強權和詐偽,飛揚跋扈,不可一世,但轉眼間就灰飛煙滅!

危急時刻,使用詐偽的方法,就如同借高利貸救急,將來是要加倍償還的。因此是不得已而用的下策。雍季的話,十分深刻。

在得勝歸國時,晉文公並沒有被勝利衝昏頭腦,而是清楚地認識到,為了這次軍事上的勝利,所付出的信義上的損失,是十分嚴重的。他對其中的是非輕重、利害得失,是明察秋毫的。因此,晉文公在勝利後,即尊重賢才,以德治國,以信治國。

儒家有「王道」、「霸道」之說:以仁德感化天下,使萬民心悅誠服,乃是行王道;依強勢震懾九州,讓百姓畏懼臣服,乃是行霸道。晉文公本心是想依「王道」而行,可是為客觀環境所迫,不得不暫時使用詐術。「取法乎上,僅得其中」,「王道」的標準達不到,自然落至「霸道」中。因此,孔子對晉文公的評價,是很中肯的。

為君主者必應尊重賢才,以德治國,以信治國。捐棄假詐,誠心為民,這才是萬全之基,長治久安之計也!#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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