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前廣東副省長劉志庚過億的兩商人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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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05日訊】廣東前副省長劉志庚已被判刑,對其行賄超過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兩名廣東商人日前受審。

7月4日,廣西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深圳市財政局辦公室前調研員、東莞市華瑞房地產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曾小華行賄一案。

曾小華被控曾賄賂時任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價值近3000萬元的財物。

曾小華是劉志庚的同鄉及同學,關係十分密切。據指控,2006年至2011年期間,曾小華請托時任東莞市委書記的劉志庚利用職務便利,為廣東佳彩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中標東莞有線數字電視機頂盒採購項目,以及為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發展提供幫助。曾小華分別從上述公司獲利1200萬元和約2305萬元;而為感謝和繼續得到劉志庚幫助,曾於2007年送給劉志庚位於深圳市寶安區的一幢別墅,價值約2617萬元;又在2008年時經劉志庚同意,送給劉志庚兒子劉文銳一輛豪車,價值約141萬元。

法院當日亦開庭審理劉志庚受賄案的另一宗附屬案,被告是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志茂,其涉嫌向劉志庚行賄6411萬多元。兩案均擇期宣判。

前廣東副省長劉志庚於2016年2月4日落馬。今年5月31日,劉志庚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他被指控受賄9,817萬餘元。

劉志庚曾在東莞主政7年多。此前有報導說,中紀委監察部曾凍結劉志庚及其親友名下多個中外銀行帳戶,存款總額高達370億元。另外,其在北京、上海以及另外5個省份的部分住宅還搜出總額達510億元的中外債券。

消息稱,調查人員還沒收了劉志庚擁有的300處房產,總價值約為17億元;價值約10億元的古董以及字畫等。其它被沒收的財物還包括超過60輛汽車、昂貴的中外名酒、黃金、白銀以及中外貨幣現金等。

此外,劉志庚還是東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他在東莞市任職的7年,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情況非常嚴重,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迫害。#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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