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奧妙多 國際學生留美路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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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甜洛杉磯報導)在美的留學生畢業後受到的重重壓力不容小視,畢業後第一重是激烈的思想鬥爭:留美還是海歸?大多數留學生畢業後都不甘心直接回國,因為留學花費的大量時間和金錢,直接回國覺得太不划算,可是決定留在美國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家境好的孩子可以依靠父母的幫助拿到身分,然而一般畢業後的留學生想留在美國要走的路都是:找工作——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申請H-1B——六年內提出綠卡申請——獲得身分。

這些步驟當中最難且最不受控制的第一步要數H-1B工作簽證的申請,因為抽籤制的存在讓一切充滿了不確定性,不僅如此,抽籤前要找到有資格且願意協助辦H-1B的企業也非易事。

王小姐本科一畢業便找到了自己心儀的工作,工作環境以及工作內容都讓她十分滿意,公司也提出願意幫助她辦理H-1B,然而,在向律師諮詢後,律師說她的情況很難通過H-1B的申請。首先,該公司不能支付與該職位entry level(入門水平)的最低工資,其次,她的職位是銷售,可是專業卻是藝術,完全不與其專業性相關,不符合申請的要求。

同樣,李小姐畢業後在一家媒體工作,她所學的專業是寫作,做的是記者的工作,雖說牽強,但是還算專業相關,因為記者也是免不了做與寫作相關的工作。她的工資也接近入門的最低工資標準,但是,唯一的問題是她的工資高於公司同等職位的其他雇員,這在移民局看來是有可能引起相關勞工問題的,所以申請時也有難度,除非李小姐在該公司改做兼職,與同等職位的全職員工不同,這可以增大申請機率。所以,留學生畢業後留美,與H-1B簽證的較量不小。

為什麼「兼職」反而申請機率更大呢?律師的解釋是,兼職職位和其它(全職)職位就無法相比較了,也就不容易引起工怨。

根據張哲瑞律師事務所的資訊,首先,申請時美國雇主必須證明H-1B受益人擔任的職位是「專業職位」。「專業職位」是指滿足以下要求的職位(任一即可):

該職位通常至少需要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或相當的學歷(特殊情況:對於來美臨時工作的時裝模特,則沒有對應的學位要求,因為模特界本身對學歷並無硬性要求,所以沒有對應學位的模特也可以申請H-1B簽證);

一般來說,該職位對學士學位沒有明確要求,但實際操作中,這個工作的複雜程度使得只有擁有某種學位的人才能勝任;

由於該職位的專業性和複雜性,只能由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人來擔任,因為他們有專業化的知識;

該職位通常被認為是「專業性」職位(「專業性」職位包括但不限於:建築師、工程師、教授、老師、研究人員、醫療專家、營養學家、醫師、護士、計算機程序員、會計師、律師、社會工作者、經濟學家、圖書管理員)。

其次,H-1B的申請人是美國雇主,雇員無法自行申請H-1B簽證,他們的身分是H-1B申請受益人。雇主可以是在美國的個人、公司、企業、承包商以及其它協會或組織,使用由美國國家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s,簡稱IRS)提供的稅務標識號,即聯邦稅號(Federal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簡稱FEIN)。

雇主必須有支付工資的能力,雇主提供給外籍員工的工作職位必須是真實的職位。換句話說,這個職位必須在公司運作過程中有實際的作用。比如,一個藝術設計公司需要會計,可是一個會計公司卻並不一定需要一個會藝術設計的人。

川普上任後對H-1B的申請和審核越發嚴格,很多中籤的留學生在審核階段被拒簽後功虧一簣,還有一部分H-1B的中籤者在工作幾年後被抽查到所擔任的職位不符而被遣返。所以留學生一定要選擇好適合幫自己辦H-1B的公司和職位,最好不要隨便找一家空殼公司或者莫須有的職位投機取巧,自毀前程。◇#

責任編輯:孟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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