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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認罪」事件 台灣人對中共反感

李明哲(右)9月11日被中共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是第一位因該罪名被中方起訴的台灣人。(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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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涉「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後,9月11日在湖南岳陽法庭上被「公開認罪」。李明哲案讓台灣民眾對中共更反感,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這就是北京政府要去反省的。

台灣公民、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案11日上午在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李凈瑜和李明哲的母親郭秀秦兩人出席旁聽。這是李明哲3月前往大陸失蹤後首度現身,他在法庭上對被起訴內容均表示認罪、沒有異議。李凈瑜日前發表聲明說,若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言行,那是「被認罪」。

李明哲被認罪 李凈瑜:文明世界不能接受
李凈瑜在雙手手臂刺上「李明哲我以你為榮」8字。(李凈瑜提供)

李淨瑜11日下午向媒體高舉雙臂,兩隻手臂上有「李明哲,我以你為榮」字樣,她並表示這是自己對李明哲這位專職的人權工作者的定義。李凈瑜表示,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權,但她是一個自由人,沒有這份特權,必須繼續捍衛李明哲的尊嚴。「而世界和我都一起見證了這一場政治大戲,也見證了台灣的核心信仰與價值和中國的差異性。」

李凈瑜再次提及她此次大陸行前的聲明說:「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請國人體諒,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而已。」她說,自己心很沉痛,這一場政治大戲,赤裸裸地說明了一件事情,台灣的論述習慣,在中國就是叛亂行為;台灣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李明哲被認罪,臉書上有網友以「我們都是李明哲」為標籤,表達不滿,有網友說,「真的好有白色恐怖的既視感」,「中共永遠得不到台灣人民好感。」有民眾說:「李明哲算是被引導認罪吧,共產國家都會有這種疑慮,很恐怖。」

台灣媒體今天早上詢問柯文哲,李明哲案是否會讓台灣民眾對中國(中共)更反感,他表示,「一定會的啊!這就是北京政府要去反省的。」他說,兩岸雙方價值差太遠,這就是中國(中共)要去思考的。

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李明哲隸屬非營利組織,是人權工作者,「不可能顛覆中國(中共)政權,也沒有能力顛覆。」他說,李明哲以不為人所接受的審判程序被認罪,其實頗令人遺憾,他會責成陸委會、海基會和法務部等相關單位,以救人為優先,同時也希望對岸能儘速放人,讓李明哲平安返家、回到台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說,這是一場不公正的審判,李明哲在庭上沒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導致李明哲必須當庭自我羞辱。況且,官方指派的律師也沒有為李明哲作實質辯護,違反國際法原則,也不符合中國大陸的刑事訴訟法原則。他強調,追求民主自由無罪,透過網路宣揚西方自由民主,也是基本人權。台灣人有權分享民主自由,中國人也有權追求民主自由。而這些都不應被視為犯罪。#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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